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复核,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复核问题

dfnjsfkhak 2025-03-0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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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复核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地产估价案例分析复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对于复核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向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申请鉴定?
  2. 房屋评估结果申请复核,复核公司10日之内,没给予答复,怎么办?

对于复核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向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申请鉴定?

谢邀,您好,首先您需要整理自己的观点,形成书面鉴定申请书,之后在法定时段内提交给房地产评估委员会。

书写鉴定申请书,建议寻求专业房产拆迁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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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结果申请复核,复核公司10日之内,没给予答复,怎么办?

1.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估价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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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核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3.对复核结果有异议。

4.评估专家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2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因此,对专家鉴定结果不服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菁英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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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复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复核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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