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购买行为能力分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地产购买行为能力分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个人已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了房产想过户怎么办?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复印件各二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被其监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名下的房产?
感谢邀请 北京地区的实际操作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如果是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一般是由父母代为办理出售事宜,登记部门要求其出具是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即可(即,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或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加上写一份为了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书。
如果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登记部门一般要求提供法院确认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监护关系证明需是***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外加《书面保证书》。
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共有一处房产,足以说二者关系是不一般的,或许是被监护人受人委托监护人建立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得到了亲朋好友的认可,产生了房屋共有,但在被监护人在世时,监护人没有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是无权出卖房产的,只有在监护人离世情况下,才能出租或出卖该房产。
可以,但有前提,既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被监护人侵害了第三人权益需要赔偿,而被监护人有财产的,应当用被监护人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被监护人承担。单位和村委会、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的例外。
如何看待婚前送房产的行为?
作为男方,不管是做父母的还是男方本人,婚前送房有两层含义:1、男方为了迎合当下的婚嫁习俗,婚前主动送房在中国社会下仿佛是约定俗成的规矩;2、表达诚意,把女方看作自家人,让女方放心,因为房子在人的一生当中是一样大件,婚前送房说明没把女方当外人看待。
其实这种行为的初衷是好的,如果是条件允许,自然无可厚非,如若是房子作为结婚的筹码当就不合适了,亦或是为了结婚东挪西借,就是为了满足一下虚荣心可就不对了,毕竟结婚是以两个人的感情为基础,否则,这样的婚姻也不会幸福和长久的。
愿意相送不是很正常么?而且婚后还不是一家人,又何来你的丶我的。不都是一家人的么?两个人真心相爱连生命都可以“相送”又可是房子可比?
我看提这种问题的人,都是脑子缺根弦,弹不出和美的”交响曲”,独奏也是躁音。
最近有个当事人咨询,说他和女[_a***_]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现在情变,准备分手,那这房子应该如何分割呢?
在结婚前买房,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根据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
这里大家就需要注意,买房不是一件小事,一人买房,全家出钱的情况越来越常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是根据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最后给大家一个建议,婚前买房,最好能够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因为当地政策限制而不能登记的,最好准备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出资比例。如果不能证明出资,而房屋又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话,你的钱很有可能就打水漂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购买行为能力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购买行为能力分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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