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简易征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简易征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吗?
第一、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为清包工,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劳务,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简易计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购***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第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中,承包工程中部分材料,主材甲方提供,施工单位可***用简易征收,开具3%普通增值税***。举个例子,在总承包承包合同如果,施工单位包工包料,那么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专用增值税***;如果其中钢材或者商砼材料由甲方提供,那么总承包单位就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模式。
第三、建筑工程中的老项目,可以选择为简易计税。所谓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2016年4月30日(含)之前办理下来的,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日期,则按照工程合同日期计算。
需求特别说明的是,施工单位一旦选用简易计税模式36个月内不能变更。此处36个月不能变更,是指该项目不能变更,其他项目不受影响。另外36个月是指自开工日期36个月内不能变更,超过36个月无论项目完工不完工还是可以变更的。
选择简易征收应注意事项
1、应携带税务登记证明,建筑劳务合同等资料,到税务机关作简易征收的备案;
房地产企业出租不动产,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以上内容摘自图文:《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按小规模交税:44种简易征收总结(附法规依据)》(王锋说财税 2018-12-03 15:15)
建筑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以后新开工建项目可以申请按3%简易征收吗?
答案是可以。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后,为了保证建筑业营改增的平稳过渡,对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文件规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过渡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清包工工程:是指施工方不***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购***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因此您的建设项目是2016年5月1日之后开工的,如果符合清包工的条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购的建筑工程。
所以您在2016年5月1日之后新开工的项目,如果符合甲供工程可以选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来计算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税。
您的工程项目是2016年5月之后开工建设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地产简易征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地产简易征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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