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免契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免契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买了套二手房已经过完户了,但是原房东说他买房贷款需要我的契税凭证,要给吗?
正常来说,契税是买家应该付的税费,对于卖家来说,不会需要用到买家的契税发票,最多可能就是二手房交易中协商买家负责全部税费,而实际上增值税和个税在税法上,负有缴纳义务的是卖家,如果这时候卖家需要用到增值税和个税***,那是需要配合卖家,将这两个税票给到卖家的。而契税在税法上的缴纳方就是买家,所以正常情况不可能卖家还需要用买家的契税凭证。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特殊情况,可以叫买家跟你说明全部情况,并提供银行的联系电话,你直接跟卖家***银行联系,问下情况,如果确实是特殊情况,又不会给自己带来利益损失的话,还是可以适当帮助下卖家,重点就是要了解卖家的实际情况,不要被忽悠,毕竟这个社会还是小心为上。
既然二手房已经过完户了,就说明房子已经在你的名下了,这个时候原业主要你的契税凭证,可能是有以下几个原因。
1.证明房子已经卖了,但是这个可以在房管局查到,没有必要给。
2.卖房之后钱还没有到业主的账上,可能就是证明一下,房子确实卖给你了。但是这种也可以在房管局查到,也没有必要要这个啊!
所以说,我认为没有必要给,这个在房管局是可以查到的,再说,原业主***和你又没有关系。
其实是没有任何问题,可以提供给对方卖房人。这主要是房地产中心,针对买房人之前出售的房产的一些完税证明材料,所做的一些要求而已。对于购房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在房产买卖中,现在逐渐形成了一个惯例,说合理也合理,说不合理也不合理。这个惯例就是有买房人来支付所有的费用和契税,而不是买卖双方各自支付自己的费用,这就是卖房中所说的净到手价。所以买房人其实不但支付了自己要交的契税,而且也帮助卖房人交了对方要承担的契税。
现在卖房人自己要去买房,因为他曾经名下有过住房,那么房产中心呢,就要求卖房人提供其将房产已经出售的各类凭据。其实房地产中心如果自己去调查也可以调查清楚,不用提供,但由于系统还没打通,房产中心也不愿去自己去查,就要求卖房人自己提供出来。而此时卖方人由于所有费用都由买方来垫付,自己没有付过钱,自然也没有拿到此凭据,所以只能找买购房人将此凭据提供给房产中心。
国家通过房地产买卖中心,鼓励大家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通过此买卖可以获取各类契税,印花税以及评估增值的收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房产价格也是通过一次次的买卖,增加很多额外费用而被一次次上涨的。如果有心去计算一下,每次买卖所花费的各类杂费,其实也占据着房产价格的5%~10%之间。这是一个非常吓人的数字。所以说房地产是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其实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老百姓通过买卖房产,不断的给国家创造了各类净收入。
总结一下:提供契税证明是没有啥问题的,对自己也无害,也方便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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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给契税凭证,就看你当初的所签的合同,大约有以下情况:
1,卖家实收金额,费用全部由买家承担。其中包含帮卖家支付的对方的契税及其他应该分担的费用。;
3,卖家承担含买方契税在内的各种费用。
根据以上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是买家要支付各种费用以后才能取得全部费用凭证。[_a***_]情况下谁付款,谁就拥有回执,这是你买家付款的凭证之一,原件要永远保存,以防后患。
如果对方需要这些契税凭证,你可以复印一份给他,需要原件的时候可以送到他需要的地方当面验证,但原件一定要回收,自己保管。
看了很多回答,都是答非所问。
很多回答都集中在买卖过程中,谁来承担契税的问题。
房产交易由买方承担契税,这个是没有异议的。看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情况,还侃侃而谈说什么双方约定由买家出。这个是国家规定,不是双方约定。
题主说的问题非常清楚,是题主和原房主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原房主再次***买房。
估计原房主是为了再次购房的时候,抵扣契税。估计是没说明白,或者题主没有正确理解。
实际上,原房主没有必要找题主要契税***,原房主只要提供当时的购房合同即可进行相应的契税抵扣。或者到房屋交易中心之类的机构查询相应的交易记录或者凭证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免契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免契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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