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缴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缴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企业总包和分包如何缴税?
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和营业税不同,所以很多施工企业的老板都想弄清楚,营改增之后税到底是怎么交的。他们的疑问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上,所以咱们下面就重点讲一下增值税。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总包还是分包,都实行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直接用收入按规定计算就行了,不需要以进行税额抵减销项税额,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普通***就可以了。
例:当月提供工程服务收入103万元,则应当缴纳的增值税=103/(1+3%)*3%=3万元。
同时,需要以当期交纳的增值税为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城市)、5%(县城或镇)或1%(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2、简易计税项目、甲供材项目及清包工项目。
所谓简易计税项目,就是2016年5月1日之前开工建设的项目,甲方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
甲供材项目及清包工项目,无论是营改增前还是营改增之后开工的,根据规定,都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项目、加工材项目及清包工项目,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的计算方法与小规模纳税人一致,所以,在此不再赘述。
3、一般计税项目。
建筑企业的总、分包在缴税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预缴增值税时。
在登记注册地正常申报时,只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缴税方面有所区别,与总分包没有什么关系。
营改增之后,根据跨区域涉税事项有关政策规定,建筑企业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当在建筑服务的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预缴税款除了受到计税方法的影响之外,是否发生分包,也会影响到预缴税额。
例一:A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省外B地承揽一项建筑工程,工程总金额1,000万元,***取简易计税办法。该项工程分包了一部分给第三方企业,分包合同金额300万元。
根据规定,该企业应当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1000-300)÷(1+3%)×3%=20.39万元。
因为工程有分包,所以在预缴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分包款,按照余额来预缴增值税。同时,预缴税额受到计税方法的影响。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该项工程没有分包,那么公司在预缴增值税时就要以全额来预缴增值税,不能扣除分包款。
建筑企业回到注册登记地申报纳税时,应纳税额只会受到计税方法的影响,与是否总分包没有关系。
例二:A建筑企业回到注册地申报,因为省外B地的工程***用简易计税办法,所以该项目应纳增值税1000÷(1+3%)×3%=29.13万。因在外地已经预缴20.39万,需要补交8.74万元。
建筑企业发生分包是建筑施工过程中非常常见的业务,由于建筑企业会计核算跟一般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有很大差别,导致建筑业的涉税处理也相对复杂。
关于什么是分包的问题,建筑法和住建部【建市规2019年1号】文件,对转包和分包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政策明确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也就是说只能分包一次。
在住建部【建市施函2014年163号】文件中,关于违法分包问题也就行了列举,具体列举了8种情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网上查询。
分包方怎么开票
分包根据其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开发票给总包方,可以开普票,也可以选择开专票,根据总包方的要求来做就行了。
但是在开***的时候就几个要点要注意
1.适用税目不要弄错
建安工程类的***开具时需要选择固定的税目,在增值税的税目对应的就是建筑服务,在用税控盘开票时一定要选择“建筑服务”这个分类编码,在***前面上应该显示*建筑服务*工程劳务分包款,这样的***项目名称才是正确的。
2.一定要正确打印备注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缴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缴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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