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去世后遗留下的宅基地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你的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农村户口,如果老人去世,孩子继承房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根据***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你好!我是星十雨!
关于你提出的父母去世后遗留下的宅基地怎么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
首先要了解你的户籍是农村户口还城镇户口?
一、城镇户口的情况
城镇户口:按照现行的审批程序,城镇户口不能享受农村宅基地,因地随房走的原因,因此宅基地不能登记在你的名下,但是你可以拥有住房的居住权,直到房屋倒塌并且在居住期间不能进行重建及翻修。
二、农村户口的情况
原宅基证上标明有几个人(其中包含你在内没有),如果包含你在内,你可以带上户口本、宅基证到乡国土员处进行原宅基地改建审批,在审批时户口本的户主必须是你本人,以这种方式办理过户。
三、宅基证过户审批流程
1.向村委申请原宅改建
2.村委向国土员联系到实地查看
3.带上户口本、原宅基证到乡***办理
4.填写农村宅基证审批表
5.审批表签字盖章完成后到县行政服务大厅的自然***和规划局进行审批备案
6.整个审批过程完成后就完成原宅基证过户。
父母去世后遗留下的宅基地,这里说的宅基地就是我们农民的自建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自建房,儿女自然是会继承这些房产。
如何继承自建房,有些儿女是不办理任何手续,大家已经默认是其儿女的房产了。而想办理过户手续的农民多数是因为想翻建其房子,同时这间房子也是儿女在农村里唯一拥有的自建房,所以父母去世了,就想办理过户手续。
而我表叔也是这样的情况,表叔在农村里和父母同住在一间宅基地里,而父母也是去世了几年,这两年我表叔也赚了点钱,就想把农村里的房子给翻建,而翻建房子前表叔是先向村委会申请办理房子过户手续,你也是可以直接咨询村委会,然后准备好过户手续后再去办理就可以了。
但是,办理时间有点长,反正我表叔申请办理过户也已经有半年时间了,目前也还是还没有申请下来,而且也不一定能不能办理成功啊。
很多农民都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建议如果当地允许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农民有时间都去办理一下这个证件,给房子办理不动产权证,就是给房子标上身份记号,能完全让别人信服,这个房子就是你花钱建起来的。这是保障自己的利益。
第一,有农房的,按《继承法》的规定由其子女对房屋进行继承过户,其宅基地也会在不动产登记证上进行明确。
第二,无农房的,单一的宅基地地块不能过户,若其子女仍为该集体组织成员,在符合建房条件时可优先用其建房,未再次利用时可优先进行耕作。
下面,就结合笔者当地的实际,说说相关情况。
一、关于农房继承手续及相应宅基地的使用问题
(一)农房继承手续:主要涉及房产的初步查看、继承公证、过户等程序,只需按当地国土所的要求一步一步办理即可,这里面最重要的资料是当地公证处的公证书。新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证上会明确记载宅基地的面积。
(二)房屋继承后宅基地的使用问题:继承者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时,可以进行改扩建。继承者已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已是非农户口的,只要房屋不灭失,宅基地仍可继续无偿使用,但不能进行改扩建。
特别提示:城镇户口人员、户口迁出人员,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通过继承农房而继续无偿地使用相应的宅基地,继续使用的前提是农房不灭失。
二、关于无房屋宅基地的问题
(一)其子女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二)原则上,若其子女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其子女有优先使用权,未再利用时,也一般由子女耕作。其他农户要使用一般也要征得其子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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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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