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要去哪个部门备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要去哪个部门备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居住权具体哪个行政部门负责备案登记?
您好!
我国《民法典》中,对于居住权的有关规定是很简单、原则的,区区六条,不可能把一件事说明白、把操作说清楚。所以,真正落地,必定要经过大量的时间、实践,包括未来必须要出台相关的解释。
给出题主上述结论的依据是: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设立,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这一条表达的比较清楚。
再结合“物权编”中: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而我国现在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机构统一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因此给出题主结论:
房产备案是什么意思?
出现 '备案'字样,说明房子已经卖出去了,签订过正式的购房合同了,肯定是交过首付了,而且要么按揭预审已经通过,要么全款。如果你要的房子没签正式合同,出现备案字样,确定一房两卖,可以去房管局确定业主是不是你。可以起诉中介,要求双倍退定金。
为了防止“一房两卖”现象的频繁出现,于是便有了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制度。
1、网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用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2、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3、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通俗说,网签和备案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的,但不能避免一房两卖或被开发商私自抵押;预告登记则可以避免。举例,你全款买的期房,网签备案后,还没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有办法私自把房子抵押给第三方。结果就是你拿不到房产证,甚至房子被他人强行入住。可以通过法律维护权益,但耗时耗力。如果办理了预告登记,没有你的同意,房子不能被抵押。
网签备案是房管局强制执行,预告登记则不是,需要业主办理。开发商为了现金流,经常私自抵押全款业主的房子,媒体不断有业主没法取得房产证就是这个原因。
用人话来说就是你和开发商签了买卖合同,然后和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并且银行把你欠的钱给开发商了,那么就表示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了,但是要怎么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呢?就像要你证明你妈是你妈一样,你们在一个户口本可能你妈就是你妈了,于是需要房管局给你这套房子备案,相当于是在房管局那里登记有你[_a***_]这套房子的信息。
备案的意思就是这套房子在你名下的意思,你和开发商签了合同都不算的,要备案登记了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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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要去哪个部门备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要去哪个部门备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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