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金额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金额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发商资金监管的标准?
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是指监管账户中的协议监管资金余额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百分比。
当建成层数达到规划总层数1/2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60%-70%;当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30%-35%当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15%-18%;当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文件时,监管终止;对于高层、超高层或者大体量建筑,各地可以增加1-2个控制节点,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得突破上述规定。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二手房买卖全额付款资金监管比例?
“自4月15日(含)开始新签的买卖业务单,所有单子必须进行资金监管,并且资金监管单量要大于等于80%。”近日,这样一条通知在微信朋友圈等渠道传开。记者核实发现,这条“新政”仅来自链家地产,官方并未发布相关通知。
这条“通知”于本周开始在微信朋友圈传开。通知中显示,今天起,所有经过中介网签的二手房买卖业务单,必须进行资金监管,且资金监管量要大于等于80%。
如果单子不做资金监管或当量低于80%的,需要在买卖单子签约时,就由区经理将买卖合同号、物业地址、买卖双方姓名向公司副总报备。
今天上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下发过这样的“新政”通知。
购房人存入专项账户款项增加
去年5月1日起,西城区、海淀区等11个区县,对中介经手的二手房交易进行强制资金监管。8月1日起,朝阳区也推出以[_a***_]作为第三方实行监管。
链家地产某门店经理苏先生称,此次监管额度提高到80%,跟此前相比至少提高了50%。
此前,全款交易的资金监管比例由买卖双方自行商议,贷款则须监管除去“装修款”部分的全部首付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金额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金额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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