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公司注册案例分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地产公司注册案例分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注册条件是什么?要详细的?
开发公司:一级资质:1000万元RMB二级资质:800万元RMB***资质:500万元RMB代理公司:甲级资质:50万元RMB乙级资质:30万元RMB普通级别:10万元RMB除此资金最低限制外,还有其他条件限制,如办公面积,从业人员,业绩记录等很多方面,一般来说,注册开发公司首选***资质;代理公司为50万元,资质是各地的主管部门考核评定,与工商注册无关,可以先注册后经营,在去拿资质。
为什么要成立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我的创业经历,这位问题,是我亲自遇到的过的,所以我能回答,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搞懂,成立投资公司是什么?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才清楚的回答这个问题。
成立投资公司是为了公司发展金融业务而成立的投资公司,然后在全国各地成立若干个子公司;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上述问题就是我们分析后的结果,如果公司为了做一个项目,启动一个平台,需要顶层设计,把所有的股东,都放在一个投资公司当中,然后用投资公司,去100%投资子公司,并且完全控股,方便公司做大的时候,进行把控;其他的投资公司是因为资金往来需要,根据避税设计,进行合理避税,还有公司有金融业务的时候,成立投资公司,是减少投资风险,若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法律风险,可以规避到投资总公司中,这也是顶层设计的一种,那么既然大家明白投资公司的几种形式,那么为什么要成立投资公司,我们从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成立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为了合理避税需要;
成立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成立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为了让一个总的投资公司,控股多个子公司,实现公司金融的最大化;
一个公司成立投资公司来控股子公司,就是让这个投资公司,能给公司进行合理避税和规避法律风险而设计的,最主要的除了这些,还能通过设计给公司产生更多的利润回来,公司有大量的现金流,可以通过投资公司下面的子公司,进行完成投资业务,通过投资,让企业用自己的现金流产生更多的利润回来。
最后总结下,企业的顶层设计上面的总公司一般都是做投资用的,然后用下面的子公司进行做品牌,去发展,第一个好处就是品牌公司可以独立完成融资,第二总公司也可以完成独立融资,一个项目,二家公司共同融资,第三个好处是参与项目的所有股东,把股份都放在投资公司,然后品牌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好融资,这就是成立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好处。
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专业化经营,二是为了控制风险。
现在很多企业集团都是多元化发展,如果仅仅就一个公司名义来经营,就会显得经营非常杂乱,不利于根据行业性质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因此大多数大型企业都会设立总部集团,从事投资业务,旗下设立不同的子公司从事不同行业方面的业务。
(一)企业经营风险
如果某一板块经营出现风险,例如被工商、税务处罚,对企业来说是不利的信息,或者经营不善,那么如果在投资公司旗下设立了不同的子公司,严重情况下可以关闭该子公司,而总部集团和其他子公司就不会受到影响,可以继续正常经营。
(二)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一般而言投资公司都是注册资本小,而子公司注册资本较大,因为我国***用的是认缴制,最终如果发生风险,子公司现有财产无法还清债务,而投资公司应认缴的资本没到位,那么最终追溯回个人股东认缴责任仅仅是投资公司的小额注册资本,就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成立投资公司控制子公司,主要可以带来以下的好处,如:利用投资公司的杠杆作用,花更少的钱办大事;利用投资公司可以少纳税,增加投资收益;利用投资公司分离集团各业务板块,隔离个别业务失败风险;有利于自然人隔离风险,规避或降低偿债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一、利用投资公司的杠杆作用,花更少的钱办大事。
如果利用投资公司,自然人A控股投资公司B1,再由投资公司B1控股公司B2和公司B3,一般而言,自然人A需要出资占比51%股份可拥有投资公司B1控制权,若需要控制公司B2和B3,需要投资公司B1再投入公司B2和B3占比51%股份的资金。如果是自然人A直接投资另外一家公司B2和B3,自然人A需要自己“掏腰包”投入公司B2和B3占比51%股份的资金。
例如:投资公司B1市值为1000万元,公司B2和B3市值均为100万元,自然人A出资510万元控制了投资公司B1。
(1)通过投资公司B1控股公司B2和B3,投资公司B1将出资101万元(100*51%+100*51%),自然人A相当于出资51.51万元(101*51%)就达到控制了公司B2和B3。
(2)若自然人直接控股公司B2和B3,将出资101万元(100*51%+100*51%)。
很显然,利用投资公司B1,自然人A用了更少的资金,达到了控制公司B2和B3的效果。
二、利用投资公司可以少纳税,增加投资收益。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1)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自然人股东和企业股东作为投资人,其取得股息、红利的[_a***_]负担是不一样的。
通过自然人控制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从被投资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取得留存在投资公司的股息、红利可再进行投资别的企业。相较于自然人直接投资于其他公司取得股息、红利再进行投资别的企业,要承担更少的税收成本。
很多大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总会成立一堆子公司。为什么不直接经营的?为什么要成立那么多子公司呢?下面我们来分析分析:
一般公司都会有几位股东,如果有出现持股比例差不多的情况,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绝对控股的情况,那么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决议上就会出现相关利益和意见不同的问题,如果没有事先沟通好,到上股东会的时候,就会出现某些好的提议因为投票问题无法顺利进行下去。一两次还好,多几次,各股东之间的利益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来解决这一痛点难题呢?成立控股子公司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原先股东意见一旦不统一时,就不好解决。现在可以把问题放在重新成立的投资控股子公司里去解决,这样即保证母公司大股东的控制权,又不会对母公司造成实质的影响。
成立控股子公司后,其从母公司获得的分红收益将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这样就可以节省支出,而把收益用于其他投资方向。企业所得税也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支出之一,成立子公司后,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所谓控股,即持股比例达到51%及以上。如果该公司业务自主经营,账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且责任上是相互独立的。只要母公司没为控股子公司作担保,那么就算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了,债务基本上是由子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母公司基本不用替子公司还债,只需承受之前成立子公司时的投资额的损失。而且所有的涉及诉讼官司和不良征信等信息归于子公司的,所以基本不会对母公司造成什么实质的影响。(马云和蚂蚁金服的例子可以了解一下)
如果母公司想要开展投资其他业务,那么成立投资控股子公司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从财务的角度上看,控股子公司的收益不仅可以合并会母公司;从收益的角度上看,控股子公司的收益也可以投资回母公司;从业务发展的角度上看,也可以在不变更母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下投资其他业务板块等等。总之是在不影响母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公司今后多元化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利于集团或者大公司,分业管理。2、巧妙利用税收政策和盈亏自负的问题。3,企业做法定代表人比自然人做企业法人的优势,比如法律责任。4,控股企业之间业务经营往来、调控报表的便利优势。利于控股企业转移资金的可能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公司注册案例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公司注册案例分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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