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后不配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后不配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完房子房主不配合更名咋办?
1、协商调解
若是二手房房主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过户的话,购房者可以适当理解下,与房主协商,换一个时间来过户也是可以的。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将房屋产权过户时间做好约定,而且还会标明违约责任等等,若是二手房主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来过户的话,就属于违约,可以直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处理,可以要求房主立即过户,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上述两方式都试过后,二手房主依旧不配合过户的话,可以给卖方发催告函,或者直接到当地******,要求房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含糊。什么叫买完房子房主不配合更名?如果是房主不配合更名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那么你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找中介,或者找******。
我的理解,不配合更名,是不是就是房产证上还是原房主姓名?那么房产证都没有拿到,你这个叫什么买完房子?
有原房主,那么你这个房子一定是二手房买卖,那么流程是怎样的呢?
1,看房
不满意,继续看房
3,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同时缴纳原房主剩余款项,或者这一步比较长,就是去银行查征信办理贷款,等银行通知***到位后去办理过户手续。
4,过完户后,把房子的物业费结清收据,水电煤气结清收据还有水电煤卡交由买方。
整个过程完毕后,才可以叫做买完房子。你户都没过,这么大胆所有钱都给卖方了?有收据或者录音录像证明么?有没有中介?有中介,让中介搞定,没有中介,自己收集证据吧。建议,找齐证据,去******。
有中介的,找中介去办。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但现在房主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中介需要承担责任吗?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房东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是房东的原因,则中介不需要承担责任;若因中介未如实地报告有关事项而造成房东拒绝办理过户,则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中介服务的完成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为标志。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申请审批通过、卖方房产权证查档完成,中介过户经办人、买卖双方就会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之前,如果房东觉得房价卖低了或感觉过户税费“各付”吃亏了,房东会拖延甚至拒绝办理过户,但是,只要超过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房东就构成违约。
若房东涨价而买方不愿以上涨的房价成交,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买方可要求房东退还买方所交的定金并赔偿损失。
若买方提出以原合同成交价继续履行合同而房东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可向人民***提***讼,要求房东配合过户。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必须将了解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向委托人(房东或买方)报告,如果中介方故意隐瞒相关事实或提供虚***情况,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中介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买方缴纳社保还差3个月满两年,按当地限购政策不具备购房资格,中介方未告知房东这条重要信息,造成延期三个月才能办理过户。房东急需用钱做生意,但要三个月后才能拿到钱款,房东拒绝延期办理过户,这种情况下中介方是要承担责任的。
中介撮合二手房买卖时,应更多的了解买卖双方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深入的核查,如实地向买卖双方报告签订合同的相关事项,否则,中介方承担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后不配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后不配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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