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收取配合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收取配合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有权收过户费吗?
小产权房子没有产权证,他所谓的更名可能是更大票或者更换备案姓名,没办法,谁叫你没有产权证呢,我这更名2000,如果你能闹也不是不能免费改,无非就是找媒体和媒体找住建局,然后开发商配合,可小产权本就非法的东西,你觉得你用合法的手段去办这个事现实么
你问物业收过户费是以什么名目开收据?如果开的是收过户费是有办法拿回来的,但物业以后会不会找你麻烦就不知道了,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专门处理乱收费的,你打这电话去投诉,不该收的费都能要回来。
买二手房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存折过户原业主不配合怎么办?
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1、购买没有缴来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自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因此,协助买方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的附带义务,如果卖方不配合,仍然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买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实际上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更名并不复杂,只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一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协议,然后,买方可携带不动产权证、***及过户协议,自行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银行即可办理。
房屋买卖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必须及时办理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的更名。只有完成更名之后,原房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才会转移到买方名下,日后需要时方可使用。
安置卖便宜了现在过户可以加点价吗?
这个我亲身经历过,16年的时候看到一所小面积的,购房合同签了,订金交了两万,货款手续办了两个月,房东后悔了,要不你加五万,要不我双倍退你订金,我那个后悔呀,订金交少了,不过后来友好协商后又给了他三万五成交,这个事主要[_a***_]道德问题。
无论房子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首先只要买卖双方都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就算房子还没过户,您要加价格的话算属于违约的。
1、您与对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对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过户房屋是您的合同义务,您是不能要回差价的。虽然现在的房屋所有权还没有转移,您还可以处分该房屋,即卖给别人,但是要对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这个损失是包括差价的,所以对您来说是不利的。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收取配合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收取配合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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