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期间房产赠与还未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姻期间房产赠与还未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男方婚前的车辆婚内赠与协议赠与女方但没有过户离婚后能要回吗?
- 房屋赠与已公证未过户是否有效?
- 十年前,将一套房屋赠与前女友但未过户,期间她一直在居住,能要回来吗?
- 夫(妻)个人房产赠与配偶,过户前能反悔吗?
男方婚前的车辆婚内赠与协议赠与女方但没有过户离婚后能要回吗?
男方婚前的车辆婚内赠与协议赠与女方,但没有过户离婚后不能要回的,在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动产已经交付,而不动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赠与完成,赠与方一般无法撤销赠与。而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房产,通过夫妻协议约定归另一方所有,或者直接赠与另一方,而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赠与一方可以撤销对另一方的赠与。
因此,一方将其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的,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赠与方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就无法要回,除非在婚前赠与财产时附有相应的条件或者期限,如约定要办理结婚登记等这种情况下只要是条件没有成就就可以要回赠与的房屋。
房屋赠与已公证未过户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已公证未过户有效。房屋赠与合同一经公证,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同,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不得收回房屋。
赠与人强制收回房屋的,受赠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赠与人交付赠送房屋。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十年前,将一套房屋赠与前女友但未过户,期间她一直在居住,能要回来吗?
既然赠与给前女友了,就不能再要了。1.结婚前就赠与女朋友房子,说明你家富的流油啊,但缺少法律意识;2.自己长个教训吧,以后再有钱,也不能随便送别人贵重物品及房产的;3.还有就是诚信问题,答应人家了,就不要后悔,尤其做为男人。即使做错了,自己好好反思,通过这事也能让你变得成熟起来,不一定是坏事!
夫(妻)个人房产赠与配偶,过户前能反悔吗?
过户前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署的赠与协议,原则上一般无法撤销或解除。法定撤销的情形有:(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并可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合同法》第195条也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期间房产赠与还未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期间房产赠与还未过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ibrisferibotseferleri.com/post/34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