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后不让父母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后不让父母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父母老了,房产给了儿子,现如今没住处,儿媳不给住,该怎么办?
- 协议离婚,房子归儿子所有,如儿子变更或者买卖,父母一方还有权利住在房子里吗?
- 房产证过户后如何设置居住权?
- 父母的房子以后不过户给我我还可以住吗?
父母老了,房产给了儿子,现如今没住处,儿媳不给住,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要是我是老人我就会按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1、首先我要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是不是自己的原因让儿媳不容我们。有时老人和年轻人确实会在生活习惯,说话聊天上会有代沟、生活中难免会有误会发生。我觉得要是可以调和的矛盾还是尽量去解决好。
2、其次儿子是最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人,不管怎么样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们养大,乌鸦还知反哺,羊羔尚知跪乳。更何况我们还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这种事情就根本不应该让他发生,老人如果真不能和儿媳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儿子也必须有义务把老人住处安顿好。
3、最后我觉得老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借助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该扬时还真不能怕丑。
以上是我对这个事情的想法,希望能帮到你。
父母把房产过早地给了儿子,现在儿媳不让公婆住。这媳妇也太没人性了,怎么能这样对待公婆?这不是“香户赶跑和尚么”?那末儿子的态度呢?关键问题还是要儿子讲句话。因为房子是老人给儿子的。作为儿媳根本無权赶走公婆。公婆尽可住着不走,用不到听她的。希望那个儿子好好跟老婆沟通一下。让老婆收回成命,让双亲仍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这媳妇也教育了那些老年朋友,老了要留好“老窝”和“老本”,给自己留有余地。也希望作子女的要懂得感恩和回报。
我邻居家拆迁给了四套房子。老头去世,老太太怕将来哥俩闹意见,将房子给了两个儿子每人两套,结果,房子装修完两家儿媳谁都不让老太太住了,互相推辞,老太太欲哭无泪,自己租了间房子度日,每月3000多退休金,支付房租1000,剩下的2000元留作生活费和婚丧嫁娶的份子钱及老年病药费,生活挺艰难的。当时四套房子核价也得80多万,现在得核4到5百万吧。
您说的这种情况有,但是很少。大凡工人老两口,多数是独生子女,好容易孩子大了,平改住楼房了,孩子也要结婚了。没办法把楼房给孩子结婚住,老两口去租房住,甚至有条件差的到郊区去租房,图个便宜。这样老人有病有灾的,孩子离的远,指不上他们,他们又挺忙的,一年回来不了一两次,这老两口可是有苦难言了。
谢谢邀请,看到此问题让人心寒,养儿防老就是以过时也不能过成这样了,对老人媳妇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应有,就是儿子不赡养还有房产在,以房养老也是可以的,还能不让暂住,这事过份了。现在儿媳妇以这样的话,那就只能用法律。要看老人把户名改变了没有,如把户名改成了儿子的那还真不好说,要是没改过用法律程序可以成为老人的。这就是现实的的儿子,媳妇,请老人们切记,三宝留好,让自己少受罪。(身体,房产,养老金)。谢谢
协议离婚,房子归儿子所有,如儿子变更或者买卖,父母一方还有权利住在房子里吗?
您好,陈律师,他上学或者是参加工作以后,要求变更房产变卖,我的意思是我死后房子归他,不然的话,我连地方都没地方住。是不是在协议书中加上这一条?这样对我对她都有个保障。您说是不是?
离婚协议只处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涉及房产继承的。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应当分以下几个步骤处理(理论上比较保险的处理方法),前提是你的房子没有贷款,拥有全部产权:
- 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到当地房产部门把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为你一人单独所有,这样房子就和你的前配偶没有关系了;
- 房产登记到你个人名下之后,订立遗嘱,明确说明在你去世后,该房屋由您的孩子继承,并办理遗嘱公证,这个需要一定费用。在您在世期间,您的孩子没有权利处置、变卖你的房产。即使以后再婚,这个房产也可以作为你的婚前财产,由孩子一人继承,再婚配偶没有继承权的;
- 经过以上几个步骤,从法律的角度上应该就能实现您的目的了。
这种事情挺多的,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后,子女各种理由把父母赶走,不让父母居住,产权证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果他卖掉了,不需要父母的同意的。
可以这样处理:
儿子跟谁的,产权证写上二人的名字,然后去做公证遗嘱,等过世后房子归他,这样的话卖房子需要共有产权人的一致同意才行。
房产证过户后如何设置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想要设立居住权,应当***用书面方式订立居住权[_a***_],其次要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样居住权人就可以按合同约定,合法占有所有权人的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民法典规定的相对比较具体,但对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却并未作出详细规定,所以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来谈谈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人签订居住协议,并办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设立居住权,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应当签订居住协议,明确居住期限和条件,双方签字后生效,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自合同生效后,居住权人取得居住权。
有三种方式,最常见的,以合同方式来设立,当事人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既可以登记指定期限的居住权,也可以登记终身的。
第二种,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房子的所有人留一张有效的遗嘱就可以。
第三种,提交了先前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也能够实现。
父母的房子以后不过户给我我还可以住吗?
首先,你们要还清***后,才能把房产过户给父母。房产在押的话,房管局不会受理过户。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
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用赠予过户。
建议***用买卖过户,即直接由你转让房产给父母。
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
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
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后不让父母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后不让父母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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