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何证明过户房产未付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如何证明过户房产未付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过户后发现原房主拖欠暖气费怎么办?
那就看双方合同了,如果合同中明确了交易房屋所欠水暖电讯物业等费用由出售方承担,那自然应该卖家交款。但由于疏忽而没在合同上写上这一条,恐怕就说不太清楚了,而且供热方可以在你没交清欠款情况下不予供热,影响你入住或出租。我觉得还是找卖方协商一下吧,双方都承担一些,化解这件事吧!当然,如果买房时如果通过了中介,那就不能如此客气了,咱就按谈好的价钱付款,出现问题由中介解决!仅供参考!
这个问题是买房人的失误了。
老房子,或者转让的二手房,既使是空房,未装修房或者未入住过的,都会存在一些关联费用,如水电费,物管费,有线电视费,***暖费等等,而且有的是拖欠了很长时间的,有的还会被计收滞纳金的。而这些费用,如果原房东不说,新房主短时间内是无法知道的。有一些遗留问题影响到了邻居又一直拖延未处理的,如卫生间渗水需要重新处理等等。因此,为了避免这些纠纷,应做到如下:
一、在购房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签字之曰起或交房之日起之前,因该房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原房主承担。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新房主承担。
二、因水电燃气等名单的变更,需要原房主的配合,原房主必须配合。因不配合而产生的麻烦和损失费用,由原房主承担。如有的城市,水电名单的变更,需新老房主共同当面到供水供电公司办理。
三,双方共同到物业公司处,共同查清物业公司掌握的欠费。对其中涉及到费用的问题,由哪方承担以及起止日,双方明确后并签字捺印后交给物业公司留存,以便日后按名单催收及公示。但是也有的欠费是物业公司不掌握的。
四、屋内遗留问题的处理及责任方,也要明确,并同样留存一份在物业公司处。
五、因为很多人卖房后就搬到异地了,要处理一些小问题要原房主再回来也不现实,为保险起见,可在房屋转让合同中增加一条,在购房款项中暂扣多少费用,以防欠费不交的缴纳,多长时间后未有欠费的,新房主再支付原房主。若有欠费,在暂扣款中抵扣。
用别人名买的车没过户怎么证明车是我?
主要看是用谁的账户进行还款!如果还是朋友把钱打到你的账上,由你的户头进行还款。那就只能说明你的处事能力还有待提高。
至少,在某个环节上,你要有证据说明这个车的属性:
1、是朋友在开;
2、是你帮助他贷款;
3、车子挂靠在你的名下。至少收集以下证据:
1、朋友在开,身边的人都可以证明!
2、朋友以他的户头还帐,或者把钱打到你的户头上,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上写明这是这个月的车***。
这样你也有了证明!
3、车子每年的年检是由朋友自己去做!
4、车保险受益人写明是谁?第三者责任险是否买的是100万险额,这样出事时,相对自己出钱的份子就最少。这样,过户也就无所谓啦!最后,还有一个办法:你自己再去买一辆你支付得起的二手车,车主还是你!把相关税费办到最合理地步。
对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法院能否作出确权判决?
审理此类案件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程序问题,即房屋买受人未对查封的房屋向执行***提出异议,能否迳行提起民事诉讼?
二是实体问题,即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关于程序问题,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对案外人异议处理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先向执行***提出异议,对执行***的处理不服,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买受人未经执行异议这一前置程序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应驳回其起诉。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执行异议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买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并无不当。关于实体问题,实践中也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应予以确权,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登记才产生房屋[_a***_]变更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仅产生债权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另一种观点认为,《物权法》已规定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也是物权变动的依据之一,从充分保护买受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当予以确权。我们认为,对上述程序问题,由于法律并没有对当事人的此项诉权作明确限制,从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角度出发,应允许买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对实体问题,虽然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取登记要件主义,买方未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尚未取得物权,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可见,该条规定实则对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作了例外性规定。在此种情形下,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虽然善意第三人尚未取得物权,但在执行程序中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不动产,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可支持善意第三人的诉请,将不动产物权的权属确定给他,且停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证明过户房产未付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如何证明过户房产未付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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