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没过户算谁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没过户算谁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父母去世,他们的房子子女一直没有去过户,那房子会变成谁的?
***如房子是父母共有财产,价值600弯,如果父一方先走了,那么母亲首先分的有300弯,另300弯在由母亲,子女,和父亲建在的父母平均分配,这样既符合法律又符合公序良俗
我刚办完手续,前前后后跑了半年多,各种证明,各种纠错证明,总算办完了。所以我奉劝各位就是再麻烦也要尽早办,趁现在我们还有些人脉关系。如果等我们年龄大了,人脉关系也就基本用不上了。有些事儿走正规渠道不好办。
对于父母过世后留下来的房子,如果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一直不去过户,未来房子会变成谁的?
我们都知道,对于房子这类不动产的归属,其产权证上登记谁的名字,则该人就是房子的产权所有人,这一点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先不说父母留下的房子归谁所有的问题,***设是位孤寡老人,去世后没有任何子女、兄弟姐妹、配后及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除非孤寡老人留有遗嘱指定某人、某单位或某组织享有此房的继承权,否则按照规定,房子应当归国家所有,由国家负责处置。
但是对于去世后有子女在世的,情况则与上述情形有本质上的区别,即便不过户,在较短的时间周期内,房子应当归全体子女所有(或者说归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所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份额会随着继承人的变化而变化:
不动产权证是产权人的唯一有效体现,那么为什么说“即便不过户,子女仍然拥有该套房产呢”?难道不应当是变为“无主物”而归国家所有吗?
其实不然,《民法典》230条中明文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作为父母留下来的房子,与买卖交易所的房子存在很大不同,买卖交易而来的房子,从物权的角度来说,只要产权未发生变更(未过户),那么法理上该套房产尚存在产权纠纷,并非一定归买受人所有。
但对于继承而来的房子,从继承那刻起,继承人对房子的物权就发生效力了,并非一定要经过产权证变更登记才建立起物权。
这就是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对于该类未过户的房产,子女依然可以居住、使用、占有、出租的原因所在,倘若不是建立在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之上,那么所谓的居住权、出租获益就无从谈起了,难道要让子女搬离该房屋?或者不允许子女在过户之前将房屋对外出租?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我最尴尬了!十年前买了他们的拆迁房,房产证没出来,他人先走了,留下来老伴及一双子女有继承权,跟他老伴一起拿***协议去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证,契税我来出,领证手续在我手上,只是现在他儿子五年了一直不出现,也就不能过户!买房款还有一半没交付呢,!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好自己先住着,结局会怎样?纠结中!
简单的说,房屋属于不动产物权,房屋所有权的变动,经有关机关登记才生效。权属的表现形式是所有权证。发生物权归属***后,物权证书即是证明房屋归属的合法证明。所以,父母去世后,房子成为遗产,即使他们的子女一直居住,但房屋到底归谁所有,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继承人要持相关证据,尽快完成过户登记,这样,房屋才能真正属于自己。
以上未必正确,仅供参考。
房子是父亲名,父亲去世房产是不是就变成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这绝对是一种来自于我们传统观念里的说法!即使儿子是独生子这房产也不一定就能属于他,因为还要看他父亲的父母是否还在世,还有他的母亲,如果有任何一方在世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在法律的角度上说就不能单独属于儿子的。如果他不是独生子女,那么其他的姊妹都有继承权,更不可能属于他独自继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没过户算谁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没过户算谁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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