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合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合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
我是西门白甫话三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提问者描述说:03年将自己一处经过审批但未建造房屋的宅基地卖给外乡人,外乡人也一直未建造房屋,好像等着升值,但最近听说又转让给其他人。这种买卖合法吗?能收回吗?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这条规定的核心是农村农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不属于私有财产,农民只有使用权,转让也只能在本居民组织内部进行,通俗讲,就是只能转让给本村村民,不能转让给外乡人和城里人。所以,你第一次卖给外乡人就不合法。
其实,你审批了宅基地却一直没有使用,就已经违法,应该退回村集体,或者被村集体收回。之所以没有被收回,是因为农村村干部法律意识不强,也因为都是乡里乡亲,抹不开面子。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提问者已经涉嫌两次违法,所以,2003年的买卖无效。
从法律角度讲,既然当年买卖无效,宅基地使用权应该还是你的,即使到法院打官司,你也会赢。
但从个人道德良心讲,你现在想收回宅基地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当年宅基地不值钱的时候你卖给别人,现在宅基地可能升值,你又想要回,你说这是人做的事吗?
如果你不讲道德,可以起诉***要回宅基地。如果讲道德,就和购买者协商,除退回原购买宅基地款,再给人家适当补偿,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2019年8月1日,全国人大审核通过修定的"土地法",规定:符合地方土地规划,允许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公益设施用地和宅基地,跟国有土地一样同价同权进入市场流转交易。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个时间是一个分水岭。之前买的宅基地不给确权过户。
你所卖出的宅基地,却是在2003年,并且上面也没有房子,所以也不存在地随房走,因购得房子而获得享受下面宅基地的权力。为此,你所讲的03年将宅基地卖给了外乡人,是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即是说不合法。是不会得到确权的。怕是要撤消这次买卖。
既然03年买卖无效,自然要恢复原来情况。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
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农村宅基地买卖不合法。作为农户自家所拥有的宅基地只不过具有对该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并非拥有所有权。真正的权属是村集体,这是有着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可见私自买卖宅基地不合法。
在农村多有此类情况发生。长期以来买卖自家宅基地的情况在农村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其实这种问题未必要去管,事实上也没人去管,也无法管。
其实这是一个死秤活人称的问题。你何必硬要说是买卖呢?既违法又难听。有一个名词你听过没有?注意了,这叫:宅基地有偿转让。即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不就合法了吗?既不违法又好听,为什么硬要纠缠在是否买卖这一块呢?要知道农村宅基地法律上是允许有偿转让的,不违法。
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是地随房走,只要你接盘了地面建筑物,那么这块宅基地则归你长期使用。虽说宅基地所有权在村集体,但决无拆屋还基的道理。
虽要说明的是,这种通过有偿转让来的宅基地如遇后期征地或拆迁,就目前相关法律规定看,你只能享受到地面建筑物的补偿,其它补偿便与你无缘了。以后法律是否有松动那毕竟是后事,像这种在所谓“买卖宅基地”问题上,还须权衡利弊三思后行。
结语:在农村里私下买卖宅基地不合法,但有偿转让自家宅基地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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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认为,你的第一手转让行为是合法行为,转让后再出售给第三人,是否合法是本回答讨论的重点。
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之一,用益物权的特征之一,所有权与使用权人相分离。如,宅基地的所有权人为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人的原始取得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土地管理法从来没有禁止过原始取得的宅基地转让,仅是规定了转让的法律后果,即,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可能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而盘活没有对象的限制。
本设问中的“03年把自有宅基地卖给外乡人”,判断是否合法需要以下方面进行:
- 农村村民可能因分户等原因取得新的宅基地,需要对原宅基地进行核减,核减范围内的转让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请求转让无效的权利,为宅基地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
我们知道,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也是用益物权,其流转在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宅基础转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有优先权?作者认为,没有优先权,结论的根据土地经营权是农村村民的基本生产资料,而宅基地是生活资料,土地管理法没有规定村民转让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问题。
农村村民将自己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是合法有效行为。问题是,受让人再行转让是否有效力?
农村宅基地是没有期权的用益物权,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可以肯定认为,一般人不愿意与“恶邻”相处,农村村民将自己空闲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该他人与农村村民有一定的信任基础。由此可见,再转让行为是否有效的结论为:
- 农村村民第一手转让时约定了限制转让,再转让行为无效;
- 如果“不愿意与’恶邻’相处”能够评价为公序良俗,再转让行为无效,第一手转让仍有效;相反,不能评论为公序良俗,转让行为有效。
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关键是对公序良俗的解释。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买房后卖家一直没有过户,后来卖家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这种情况属于违法吗?
这个是肯定违法的,属于“一房多卖”。目前这种情况比较少了,现在买卖二手房都要签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是全国联网的,签了网签合同,也就把这套房子锁定下来了,在国土局有了备案,其他人是买卖不了,动不了这套房子的。
现在这个时代,还能一房多卖,最有可能出现在熟人之间的房产交易,因为没有风险意识,对熟人关系的信任,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合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合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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