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文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文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里文书可以代写买卖房屋文书吗?
这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产买卖的问题。按目前法律及政策,农村宅基地是集体的,农民有免费永久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的,可以继承和出租,继承者是农村户口,就不用说了。继承者是城市户口,按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者也有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准翻建,房产倒塌后,宅基地收归集体,重新分配。
目前,禁止城市户口到农村买宅基地,已发生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买卖中双方进行的房款交换是民间借袋是有信用效力的。也就是一但文书无效,卖房者应全额退款。
首先来讲,买卖房屋的文书属于合同,任何人原则上都可以为他人代写文书。从这个层次上将,村里的文书可以代写。
其次来说,合同属于规定双方或多方当事***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从当事人资格的审查,具体的条文,合同的效力等等都需要比较专业的知识,因此村里的文书如果有这个能力就代写,如果没有,还是找专门人员或律师代写吧,避免因合同的问题产生纠纷。
最后,目前国家对于购买村里的土地或房屋还是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违反的话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还是建议在买卖前咨询清楚。
怎么查房屋交易记录?
1、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2、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屋登记记录,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以: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
3、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1)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2)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3)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文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文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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