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求过户房产证给我,婆婆要求过户房产证给我用

dfnjsfkhak 2024-06-3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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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婆婆要求过户房产证给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婆婆要求过户房产证给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老公去世,房子给我和女儿,公婆要我过户给小叔子,我该怎么办?
  2. 结婚五年,儿子四岁,公婆把婚前全款的房过户到老公名下,我该怎么理解?
  3. 婆婆要陪嫁房合理吗?
  4. 公公婆婆二十几年前就把房子赠给我们,现在来要房子,能给吗?
  5. 公婆把房财转户给已婚儿子媳妇是否有份?

老公去世,房子给我和女儿公婆要我过户给小叔子,我该怎么办?

法律

到哪里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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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先普法《民法典》继承相关条款

《民法典》书店有纸质的卖,网店也有,百度有电子版的

2.按照法律条款,与公婆协商办理继承相关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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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女儿、公婆同属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注意:如果房子是婚后取得,属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写一个人的名,还是两个人的名,都是),有一半是配偶的,剩下的那一半才是遗产。

3.双方自己协商不成,或者无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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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找街道丶村委会主持调解

适合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想维系女儿跟公婆关系的

首先要明确的说句,老公去世公婆要你把房子过户给小叔子,情不合、理不顺、法无依。此房与小叔子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只所以说没有"直接"关系,原因有二,第一点如果你老公去世前有法律承认的送予遗嘱,那么这个房子除了妳和女儿外与任何人都沒有关系了,第二点就是即使是沒有遗嘱,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妳老公的部分,由你和女儿、公婆分割继承,同样没有妳小叔子的任何干系,正常情况下,儿子沒了,老人是应该更关心你们特别是孙女的生活才是,绝不该做这样法、理、情都不允许的事情才是正常的人情常理,

别客气,房产过户小叔子绝对是不行的,大不了经过法律解决。

醉花梦易醒

为梦陶醉命中劫,

动情心怀千重结!

无财没材会失望,

只与鲜花作道别。

提问:老公去世,房子给我和女儿,公婆要我过户给小叔子,我该怎么办?

农村俗话:该是你的东西应该归你,不是你的物件你想挣夺也是不行,人心向善,天眼明亮的。

首先要明白一个道理,你父亲产业,你父亲去世,应由妻子儿女们继承,就是同胞的兄弟或亲侄儿侄女都无继承权,这是中华民族中的传统观念。无人感更改,国家法律中也有继承权的规定,不属血统和亲人(指儿女)都没有权利更改,这是中华民族的传承总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公平的,凡事不能解决的,可以举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父亲与他亲兄弟以分居,父亲去世,所有的财产房屋土地全部是他妻子儿女继承,其爷爷奶奶无权指令。为什么公婆要房子过户给小叔子,显明了公婆的私心太重,偏见向小儿子,实在无可奈何之时,可以依靠法律来援助解决,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没有人感超越法律范围外,只能在法律范围内行事,否则后果自负。

想必大家的回答你都看到了,也看懂了?我再多说一遍吧,你老公的房子,给你们娘俩住那是最正常不过了。你公婆的要求太过分了,摆明了欺负孤儿寡母啊?

这个要求说什么也不能答应他们。为了你女儿你也要据理力争,实在不行让法院判,有法可依嘛。按照法律,你老公的房子公公婆婆也有部分继承权的,老人家老年丧子也不容易,到时候看他们占房子多少比例,合多少钱,给他们钱完事。

你公公婆婆既然能提出来把房子过户给小叔子,是不是这房子是你们婚前公公婆婆给你老公买的啊?这样的话,相对比较棘手一些,你去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但是,无论如何,房子这么大的事,绝不能轻易放手,绝不能轻易答应。

如果老公有遗嘱,房子就是你和女儿的,跟任何人没关系!如果没有遗嘱,你也不是过去只能遵守三从四德的旧式妇女只能任人宰割,现在是法制社会,朗朗乾坤,既然他们不讲亲情,就走法律程序,无论怎么判,应该也轮不到小叔子吧?

结婚五年,儿子四岁,公婆把婚前全款的房过户到老公名下,我该怎么理解?

你不用理解,这是非常正常的。

你老公是你公婆的儿子,他们的钱财,肯定是给他们儿子了,难道还给你?虽然说,你嫁进来了,也是一个家的人,但是你们是靠婚姻联结着,往坏的方面去想,万一这婚姻不存在了,他们给你,那不是给了外人?只有自己的儿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自己的,血脉相连。

举个例子,如果你儿子结婚生孩子后,你的房子和钱财,你会过户到儿媳妇名下吗?我想,你肯定是不会的。因为每个父母,想到的肯定是自己血脉传承的那个人,而不是后来的那个人,这不是说把另一个人当成外人,只是观念和传统,普通老百姓家庭的父母,几乎都是这么做的。

你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你的内心是不舒服的,所以你有想法,觉得他们把你当外人。这是你想多了!只有不停的去想得到别人的财产的人,才会去注意公婆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其实,他们的财产,他们有完全的处置权,想给谁就给谁,况且他们还活着。就算他们不在了,没有立遗嘱,那继承权也是他们儿子的,跟你也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你和他们儿子婚姻一直存续到死,那财产也是你的,想那么多干嘛?

我从来不去窥视我公婆和我父母的财产,他们想给谁就给谁,特别是公婆的,跟我是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们怎么做,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只要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好好养孩子就行,这才是我应该做的。

公婆把婚前全款的房过户到老公名下,如果这房你没出过一个钱,公婆这么做是对的,你没任何说头。

他们这么做你也可以理解为是防着你什么,毕竟你们结婚才五年,儿子也才四岁。结婚十几、二十几年的夫妻还大把大把闹离婚、分房产呢,何况你们这短短几年的婚姻。他们出钱买的房子当然要全部留给自己的儿子,你有居住权,但无支配权。

你无需多想,这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你以后也是要做婆婆的人,换位思考一下,就能理解公婆的做法。人都是自私的,关乎切身利益,谁都大度不起来。

当然,如果这房子你出钱了,那另当别论。

你好!

婚前谁付的全款买的房子?

房子原来是谁的名字

如果婚前是你公婆全款买的房子,名字原来是你公婆的,婚后把房子更名到你老公名下。那就是你公婆对你老公的赠与。这个房子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分割。

不要去想那么多,房子你可以住就行了。

你老公跟你结婚前,所有财产都没你什么事。过给你老公,只能说明你老公对家人好,家人也对他好。你老公名下财产多,这不是好事呀?你急啥?你只要对你老公好,发自内心的好,那他的不就是你的吗?

要是你眼里沒他,只是看到了他名下财产,那财产真跟你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了。

结婚五年,儿子四岁,公婆把婚前全款的房过户到老公名下,我该怎么理解?

卿听我说,你的心思我愿懂。我感觉你的意思可能是说,结婚五年孩子四岁了,你为婚姻为家庭为孩子也付出了很多,所以公婆不应该把房都给老公,对此你不理解,是这样吗?

1.首先,有几个问题需要清楚。

全款房是由谁付的全款?全款房的房产证上在过户前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公婆是不是全款房的所有人?

如果公婆是全款房的所有权人,那么他们是有权处置自己的房产的,给他们的儿子、不给你是他们的自由,你无需计较。

说是婚前全款房,就是说这房子是在婚前买的,可能你没为此出一分钱,那么这房子跟你没关系,人家怎么处置自己的房产是人家的自由。

因为他人处置自己的财产,没有让你占到一分便宜,你才因此有不忿,这种心情可以理解。

婆婆要陪嫁房合理吗?

1 在某些情况下是合理的,但并非总是合理的。
2 如果婆婆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并且想要为子女的婚姻生活尽一份心力,那么要求陪嫁房是一种合理的方式
然而,如果婆婆的经济能力不够或者子女并不需要陪嫁房,那么这种要求就可能不太合理。
3 另外,要考虑到结婚后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角色和权利平等原则,如果婆婆要求陪嫁房会导致夫妻双方之间产生不平等的关系,那么这种要求也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婆婆要陪嫁房不是总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

中国,婆婆要陪嫁房是一种传统习俗,通常是指婆婆给女儿或女婿家庭购买提供一定的住房条件

在某些地区和家庭,婆婆要陪嫁房是被普遍接受的,因为它被视为一种尊重和关爱的表现。这种习俗通常是为了保障女儿或女婿在婚姻生活中的安全和稳定。

不太合理。
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越来越高,家庭资产和家庭财产应该平等分割,不应该存在陪嫁的观念。
而且,婆婆对儿女的关心和照顾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财富,不需要用物质来衡量。
同时,婆婆陪嫁房的存在也可能会导致媳妇在家庭中地位的降低。
因此,婆婆要陪嫁房并不是一种合理的现象。
在当今社会中,家庭财产应该平等分配,不应该存在陪嫁房的概念。
另外,婆婆和媳妇之间的关系也应该建立在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之上,而非以财产作为衡量[_a***_]。
在传统观念逐渐被打破的今天,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公公婆婆二十几年前就把房子赠给我们,现在来要房子,能给吗?

你难道不给吗?既然几十年前就说给你了,现在为什么要收回?难道你们不找一下自己的原因吗?还问这个问题,既然你们是有能力的话几十年过去了,难道自己还没有房子?还在乎那房房子吗?最好的答复就是静心自我反省,不要找任何借口的反省。

不管是父母子女可其他人之间,赠与房产未过户办理房产证前可以反悔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要再经过公证撤销。如果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撤销赠与:

一、赠与给赠与人造成生活困难;

二、受赠人伤害了赠与人和赠与人近亲属的利益;

三、受赠人未进行或未完成赠与合同约定的抚养义务,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生活的。

赠与人自知道上述情况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拒不返还的,可向***提起诉讼。

集体土地宅基房赠与国有土地私房不同的地方有:房产证无法做为凭据,户口所在地不同而处理方式不同。

20年前父母把房子赠予你们是希望你们以后能够好好的对待老人家?可是20年后的今天父母能够把赠予孩子的资产要回来说明对自己的儿女有多么的心寒啊?说明老人家的养老问题遇到了困难?对待自己的父母都不孝的子女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的?

谢谢邀请;人活在这个世上,总有一个准则,最好是依法办事,特别是对于家庭矛盾问题,家就是个最不讲道理,最霸道的地方,道德可以不受约束,黑白任由其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依法说事,来解决家庭矛盾。

就如楼主所说,丰婆婆20几年前就把房子赠送给了你们,现在来要房子,还不还给他们,就得看公公婆婆是表面上口头承诺把房子赠送给你们的,还是房子已经过户确权到你们的身上,依法才能给出答复的。

如果公公婆婆20几年前赠送给你的房子是小产权房,你们只有继承使用权,房产不能过户,又没有留下字据,如今公公婆婆要想收回对该小产权房的权利,就是合法的。

如果公公婆婆20几年前赠送给你们的房子,是有房产确权的房子,这就是公公婆婆把房产的归属权转移给你们,只要你们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合法的过户手续,房产的确权已经在你们的名下,你们对该房产就拥有了完全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如今公公婆婆要收回该房产,就丧失了一切权利。

如果当年公公婆婆赠送给你们的房子,20多年过来你们也没有把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该房产依然登记在公公婆婆的名下,该房产的确权依然是属于公公婆婆的。公公婆婆要想收回本就属于自己的房产,就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公婆把房财转户给已婚儿子媳妇是否有份?

公婆将房产转户给已婚儿子,媳妇是否有份,这取决于公婆在转户时的具体安排和意图。

如果公婆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予儿子个人,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媳妇没有份额

但如果公婆没有明确表明只赠予儿子个人,或者房产是以交易方式转给儿子,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权要求拆分。因此,媳妇是否有份,关键在于公婆的赠予或交易意图及相关的法律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婆婆要求过户房产证给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婆婆要求过户房产证给我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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