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把房产过户给小姑姐,婆婆把房产过户给小姑姐可以吗

dfnjsfkhak 2024-07-09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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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婆婆房产过户给小姑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婆婆把房产过户给小姑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大姑姐要我们把学区房过户给她,等我孩子上小学再给我们合适吗?
  2. 我的宅基地被改成姐姐的名字,还能要回吗?
  3. 如果你的公婆没房没车没存款,留下一屁股债走了,姑姐继承吗?
  4. 你们欢迎婆婆来自己家小住一段时间吗?

大姑姐要我们把学区房过户给她,等我孩子上小学再给我们合适吗?

经济牵扯吗?和公婆养老有关系吗?老公有没有外心?要考虑请楚。最好不要,省得以后麻烦。万一用你们的房子货款或做抵押。做事要先小人后君子。亲兄弟明算账。何况一套房子。慎重!

我的宅基地被改成姐姐的名字,还能要回吗?

在听完胡女士的叙述之后,陈东坡律师表示,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后,胡女士可能之前并不知道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行政登记,在诉讼过程当中,胡女士的大姑姐自然出示了自己产权证这个经过登记确认的产权证在民事案件当中,一般就具有推定的效力。因为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审查房产证是不是合理合法获得的,只要有产权证,不动产登记,就推定为是合法的。所以胡女士要想改变这种状态,首先就是必须提起一个行政诉讼,可以在诉讼中证明对方隐瞒事实,或者是对登记的时候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产生质疑,要求进行鉴定。如果提交的是虚***材料,可能会导致产权证无效,胡女士的诉求只能在行政诉讼当中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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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关于胡女士说的,案件已经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在经过修改之后,行政诉讼它的起诉期期限应该是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一个行政行为,一年之内有效,所以从目前看在实效上确实是有问题。但是,***期限不是不可突破的,因为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期限最长是20年,关于诉期限这个问题确实可以结合现有的证据进行一定研究,寻找机会可以尝试再次***,但对于胡女士来说,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

依据胡女士现在情况,陈东坡律师判断,走行政诉讼还是有可能的,但是行政诉讼不再是要求撤销房产证这个行为,因为这个行为已经没有意义。建议可以走一个要求,确认当时的行政行为就是无效或者违法行为,这样的话在确认了无效或者违法之后,相关的拆迁利益胡女士还是可以主张的。对于对***利益再进行分割的情况,主要考虑当时的***政策

胡女士一直强调,依据国家现行的宅基地制度,是不允许居民户口对宅基地进行买卖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然而我们国家宅基地制度确实是有过一番改变的,如果说早期的宅基地已经买卖,并且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也发了相关的土地确权证的话,是被允许的,但是后期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实现,所以胡女士提出的这点,有一定道理。确实如果按照现行的规定,胡女士丈夫和胡女士大姑姐这种农村宅基地的买卖,肯定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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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坡律师提示,现在需要胡女士做的是,再寻找新的证据,主要是在变更宅基地时签字的这些材料,另外就是转移登记的时候,应该是双方一起到场办理,如果单方去办理的情况,虽然有可能是因为制度上的不严谨,所以可能单方申请也给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如果你的公婆没房没车没存款,留下一***债走了,姑姐继承吗?

您好!

首先的大原则是:去世人生前个人债务,不存在继承的问题,还是由去世人本人偿还——从去世人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中优先扣除,如有剩余再继承。对于资不抵债的,人走账销继承人愿意承担债务的,属于自愿行为,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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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题主问题的基本结论是:公婆若生前没有留下任何财产,他们的债务,姑姐不继承

但是,题主的描述过于笼统,其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其他情况,这里罗列几种:

受益人

举个例子:公婆生前借了一笔钱,给姑姐买房,房子登记在姑姐[_a***_]。

这时候,借款人是公婆,但是姑姐属于此笔债务的受益人。那么,作为债务受益人,要承担偿债责任。

财产转移

例如,公婆先欠下一笔债,随后将自己名下的房、车、存款等都转移给姑姐。此种行为将涉及到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嫌疑。此时,姑姐将有可能承担债务。

担保

若公婆的债务,姑姐在其中做了担保,则担保人要承担连带偿债责任。

以上,将“姑姐”替换为其他角色,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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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继承了。都是争抢财产的那有争抢债务的,还有一个房产问题自己家的房子在某种情况下,叔叔伯伯姑姑,都有权利继承。那这家债务这些叔叔。伯伯,姑姑能继承帮助还吗。法律有没有这个方面解释,明白人说一下

父母遗留债务首先应该把遗产评估后进行还债,继承人有义务将债务还清后再根据遗产进行分割继承。

在按序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可以不承担债务,所以继承人在遗产不足以抵债的情况下由继承人承担债务。

你所述姑姐也在遗产继承人之例,如果她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可以不承担债务。但如果遗产还清债务后仍有余额其他法定继承人仍可以按序继承,那时姑姐将失去遗产分额。

这个标题看了几遍,人们常说父债子还,没有听说过负债姑娘还的,不过在现在这个社会,不知又是一个什么说法,公婆的债务,还是应该还的,可以跟姑姐商量一下,两家人一起帮着把父母欠下的债还了

你们欢迎婆婆来自己家小住一段时间吗?

我现在是婆婆,当初做儿媳的时候,我不太喜欢婆婆,因为她比较偏心,但是当她老了的时候,我还是每次都欢迎她来自己爱小住。

我年轻的时候,一个人带着四个孩子,婆婆基本没有帮过忙,因为她在忙着帮老公的弟弟带孩子。虽然当时特别难,但我难过之余也只能安慰自己:她一个人分身乏术,只能帮一家,弟弟小,就让她帮他们好了。

其实婆婆当时只所以只带老公的侄子们,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弟媳比较厉害,大嗓门,只占光不吃亏那种,如果婆婆帮我们带孩子,估计我们家也安生不了,婆婆帮他们也行,我们落得个清静。

只有一次我急着买东西,把大儿子放在婆婆那里半上午的功夫,回来后却发现儿子哭得不行,手被烫伤了!是被侄子倒了热水,婆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而弟媳则在那里骂骂咧咧地说婆婆帮我们带孩子了,两个难照顾,怎么不早说让她把自己的儿子接走,万一俩都烫伤了怎么办之类的话。

从此我再也没让婆婆帮过忙。

但是她老了以后,我们轮流照顾的,每次她到我家小住两三个月的时候,我还是尽心尽力地照顾她,说实话,心里的那道槛是过不去的,只是看她年纪大了也很可怜,不想让她觉得养活了几个儿女,最后却老无所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婆婆把房产过户给小姑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婆婆把房产过户给小姑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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