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的

dfnjsfkhak 2024-07-16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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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房二卖优先权规则?

一房二卖优先权规则?

1、两买受人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在此种纠纷中所买卖的标的房屋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两买受人均不能取得所有权。这时两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均为关系。基于债权平等原则,两买人地位是平等无先后顺序的,即是说出卖人可选择其中任一一人与其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存在以下的处理原则:(1)出卖人已将产权证书移转给买受人保管、交由中介公司就特定的委托其办理手续的或已经登记机关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在此种情况下审判机关一般会认为出卖了已选择了履行该份转让合同,该合同的履行应优先于另一转让合同。(2)在不存在第(1)种情况下则应当审查买受人行使请求权时间上的先后。

2、出卖人与其中一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如前一买受人未办理产权,而后一买受人办理了产权的,在此种情况下两均为有效合同,但并不管买受人与出卖人所签定合同的先后顺序来确定该房产的归属,而是以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该买受人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如是在前一个买受人已办理了产权,出卖人又将该房产卖给其他人的,属无权处分行为,后一房屋买卖合同为需前一买受人的追认方为有效。在未得到追认的情形下后一合同为,出卖人应当向后一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的应当受到追诉。

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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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一购卖人为恶意购卖人的情况。如后一者明知出卖人已将标的房产与他人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仍与出卖人签定的,属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出现了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形的,应让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优先获得房屋产权;若是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则先交付合同货款的那一方优先获得;在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交付合同款的情况下,则先签订合同的一方优先获得房屋。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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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优先权属于谁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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