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营销代理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营销代理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公司提出跟他们签订出售房屋的独家协议,可信吗?
1、该独家代理销售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如果在签订时没有对合同重要内容对你进行提示或约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如没有被认定为格式合同条款,按你与B中介的合同约定,可以由B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代理品牌销售一般签合同代理期限是几年?
一般做品牌代理好多都不签合同的,你到时候产品如果卖的好,他业务员还要指望你的销量拿工资呢,不可能在换客户,***如你卖的销量不好,说不定不到一年你就被换了,合同起不了什么作用,最主要是销量。
我是卖方便面的业务,快销品行业还是了解点的,今年白酒行业不好做,投资还需谨慎。为什么开发商的房子自己不卖要花钱请外面的销售公司来卖?
针对为什么开发商的房子自己不卖,要花钱请外面的销售公司来卖,这个问题,我刚好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管营销这一块的,我来说一下观点:
第一,社会有明确的分工,我们说做事情要尽量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房地产开发商的专长在于开发楼盘而非销售。而房地产开发商专门请营销代理公司就是专门干卖房这个行当,俗话说术有专攻,把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去处理,准没错。
第二,房地产营销代理公司,它专门吃代理销售楼盘这口饭的,他有自己的营销网络,分销渠道和老客户。把楼盘交给营销代理公司,相对来说,比房地产开发商自己要卖得快。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楼盘核心在于资本运作,讲究的是快速回笼资金,哪怕分一小部分利润给营销代理公司。
第三,当然在实际的房地产开发楼盘销售过程当中,当然也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屋的销售交给自己内部营销团队来做,但这种情况我认为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个楼盘性价比比较高,不管是楼盘的地段,还是周边生活配套,小区的整体形象及档次,房屋外立面,还是户型设计,园林景观及物业服务等,从楼市层面来说基本上不愁卖,才把销售任务交给自己的营销团队来做,省下这营销代理费用,俗话说省到就是赚到。
出了问题的时候可以说“这是代理公司的问题,我们没有授权他们这样说/做”
楼上说得对,在一个城市有多个项目的开发商都会有自己的销售团队,
但是其同时也会招代理商,就是一个售楼部有两个或者三个销售团队/公司
刚看房不久的小白是看不出来的,人家没有代理公司的工牌
甚至会别一个楼盘的胸章或者挂个楼盘的工牌
你不问都不知道他是代理公司的
至于为什么要请代理公司,
好甩锅呢,外面的销售员可以天花乱坠,满口糊言,所有的缺點他們都可以掩飾,你所有的要求他們都以满足,交了定金,到了签合同了你就上当了,交了定金不签合同你也上当了,因为定金不退了,你只好低头就范,有些销售处就庙堂一相摆满了红布桌,各路中介占据其中,愚到这样的楼盘你就要小心了!
很明显的开发商的销售团队一般只有两种,第一种呢,是开发商自己的销售团队建立于自己公司的组织框架之下,然后呢?取得了营业执照,取得了相关的代理和代理的这些条件,然后呢,就在市场上进行招人,进行培训,这种开发团队的好处是回款快啊,销售人员的稳定性比较大,然后呢,销售自己家的房子来讲的话,没有太多的忌讳啊,怎么说?怎么有理第二种呢?就是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来讲的话,是转的是甲方给代理公司的一个营销费用,营销费用基本上在沈阳的市场价是千分之8到1.5%这个,这个呢,可以按照整体的销售额进行给你,比如说你卖了一个亿,然后你再能到到最高的2‰,或者说是百分之几,然后呢?代理公司挣了是这么一个费用,但是售楼员了,挣得非常少,他们是处于整个当中的最最底层,也是最辛苦了,真正挣钱的是代理公司的,这些老板或者说是[_a***_]层啊,除了这两个之外的话,还有第三种,那第三种呢?就比较复杂了,全民介绍,全民转介绍,这种整合大渠道,大中介的在这样的一种模式,在沈阳的市场上来讲的话,只有这三种,但是在南方的市场来讲的话,会有第四种,第五,第五种,甚至是第六组啊,很多的拓客方式,很多的渠道,开发商的也愿意嗯一个,但是呢,在沈阳来讲的话比较单一,比较单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营销代理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营销代理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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