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认定为房产交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认定为房产交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地产开发商卖期房属于变相的一种非法融资行为吗?
期房通常指在建的、未竣工、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大产权证为止,期间出售的商品房称为期房。自1994年出台的《房地产管理法》提出商品房预售制度至今,在新建商品房市场上期房就是主要的房屋销售模式。近年预售制的弊端不断暴露,比如资金链断裂,工程烂尾,损害购房者利益等等,要求现房销售的呼声不断出现。
房地产开发商卖期房属不属于变相的一种非法融资行为?是融资行为,但非不非法靠以下情况判断:
一、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家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拿到预售许可证才可以对外销售,收取购房定金、首付款等。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预售期房,国家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而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前,甚至楼盘未开发建设前,承诺给予购房者各种利益好处等回报,以内部价、员工价等形式,欺骗购房者提前支付购房定金甚至首付款和全款,就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是非法集资。
二、以开发优质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融资。房地产开发商以开发优质房地产项目为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资金,承诺高额利息或者高额利益回报,也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是非法集资。
三、楼盘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却分割销售。这种情况多指商业、酒店等物业的对外销售,开发商承诺售后包租、返租、回购等。比如分时度***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式商场、产权店铺等。通常开发商取得预售证的物业在房产局是有正常的分割销售单位的,但开发商为降低销售门槛,自行分割成极小的单位对外出售产权,多数为图纸上的销售单位,实际场地上无法按照产权要求分割,然后开发商通过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租、定期高额回报、一定年限回购等,诱导购买者购买。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类物业非法融资方式,最后房财两空,购买者损失严重。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购买或者投资过程中,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判断开发商卖期房是否属于变相非法融资,然后才能决策是否购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养老地产的盛行,一些开发商以养老地产名义,或者通过网络金融平台把开发项目包装成理财产品或以众筹购房等进行变相的非法融资,造成了巨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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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售卖期房要有国国家认可的预售制度,先要备案,备案之后房管局会发放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许可证卖期房就是属于合法得了,当然如果没有领取到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开启卖就是属于违法的。
没有非法两字极使你已付售款,或房地产商还未有预售权限时,但只要你去正义理论时,恰恰这时预售权限已经批复下来了这样就是说已经是合理又合法了。除了一㘯惊虚外还是自己浪费了时间浪费了流量,当然有钱最好的办法就是去买现房省的“夜长梦多”!
怎么判别是否为安置房?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第一大区别:定义[_a***_]
安置房:指的是***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被拆迁户无房可居而***对其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换言之,也就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而为***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
商品房:从法律角度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这包括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第二大区别:质量问题
一般来说,商品房的修建质量较与安置房来说都比较高。安置房的建设经费因被限制,建筑商为赚取最大利润,通常都会偷工减料、投机取巧。当然也不排除存在质量较好的安置房,不过都并不多。
第三大区别:完全产权
多数安置房是没有完全产权的,更多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恰好相反,是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如果安置房今后要二次交易,很有可能需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第四大区别:交易时间的限制
多数安置房存在交易时间上的限制,而商品房并没有。安置房规定在几年时间里是不可上市转售的,商品房是只要购买的是已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期房除外,法律规定不可转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认定为房产交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认定为房产交易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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