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再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再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现在有一套房产,如果过户给孩子夫妻再离婚,这套房产还能算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吗?
按照笔者的提问,其实是对问题的描述不是非常清晰的。
首先房子存在贷款问题与否,孩子成年与否,过户手续完成与否对该套房产产权的定位均不一样。
***设房款已经付清,且孩子已经成年且已经完成过户则按照物权法这套房子属于孩子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离婚时候不参与分割。但是如果孩子没有成年,对房子没有处决权,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当然这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谢谢!邀请,
夫妻现在有一套房产。如果过户给孩子,夫妻在离婚。房产还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然不算,为什么啦?因为你已经过户给孩子了。
产权证上已经是你孩子的名字?那为什么还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呢?
但是孩子只要年龄达到,那是可以过户的。但是你说这种话有什么意思是不是夫妻关系不好,你才还说这样的话。还是我想多了。不管怎么说,你的目的就是。房子过户给小孩。还能是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的主要原因就是问这个问题。
我只能说你就放心过户了,那就一定是你孩子的。不会再有你们夫妻的名字。以更不会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你们要想清楚。产权证上已经是你孩子的名字。那永远都恢复不了的。所以啊,凡事做一件事要先想清楚再做。
不要等做了以后再后悔没办法了。好好的想想吧。就这样。
夫妻存续期间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离婚时还能分割房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赠与一方后,离婚时遵照协议执行,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结婚后丈夫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妻子,那么离婚以后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后丈夫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妻子,如果不是单独所有,离婚时房产均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是不是妻子一个人的。要看夫妻俩有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有没有财产产权公证。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财产公证前提,婚后夫妻俩取得住房和其他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
2、如果住房婚后过户给女方一人,两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住房财产公证,明确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了公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女方一人。
3、《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准备离婚注意的事项:1、做好足够的经济准备当一段婚姻破裂时,女人可以不必在乎别人让你一味忍让的“规劝”,可以坚决的去离婚,但一定要在这之前做好经济准备,毕竟离婚之后的生活,并不是那么理想。如果一个常年不工作的家庭主妇,在离婚时为了显示自己的清高净身出户,那么未来的生活可想而知有多么的艰难。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每一个离婚的女人必须想好的问题。做好经济准备,将来才不会因为困难而后悔。2、做好个人的思想准备结束一段婚姻,女人的内心一定会很痛苦的,毕竟曾经为此付出过。但倘若一直沉浸在离婚的痛苦中,对外界抱着负面的情绪,对婚姻再也没有信心,那么即便女人离婚离开了上一段婚姻,日子也不会过得轻松。此外,女人还需做好被外界评判的思想准备,一个离婚的女人,在外界的眼光里会是怎样,女人的内心都应该有所准备,不要因为受不了评判而后悔离婚。3、做好接受新生活的准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再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再离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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