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未签订购房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过户时间和赔款对方不去过户怎么办?
感谢邀请!
由于早上开庭,下午看守所会见,晚上才到家,提问量很多,回复有些延迟,见谅!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过户时间和赔款,如何让对方尽快去办理过户?小编有以下建议:
一般双方都有权就买卖合同中遗漏约定的事项,比如没有约定好产权过户时间,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赔款),任意一方均可提议就此事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依法签署后,与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应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设定逾期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如对方不配合就此事项达成补充协议,可催告(***用书面通知形式,一般可***用律师函形式)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产权过户手续,并在催告通知中告知其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如交易行为通过了中介,买卖合同中遗漏了此项关键内容,可让中介出面催告对方,并确定产权过户时间及逾期不办理的责任。
总之,虽然这个事项很关键,但是不用急,尽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有中介的,让中介去办,中介不能办成,追究中介责任;如未通过中介,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直接催告对方限期办理,并告知其逾期办理的责任。如仍然不行,可诉讼解决;如人消失了,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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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之后,买方未领取新产权证,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反悔撤销转让交易?
谢谢悟空邀请。
虽然问题描述得不是非常清晰,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清晰地给出答案:二手房交易过户手续完毕后,一切都不可逆。
题主所言的买方尚未取得产证,大概只是因为在等候相关审批,仅此而已。
过完户后,房子产权已经属于买方的了。过户后就算买家还没拿到房产证只是一个打印的后续工作,实际在网上已经完成房产转移了。若后期不配合物业交接,买房可申请强制交接。而且前期的所有税项都已经交了,谁反悔都无效,因为交易已经完成。
二手房完整交易流程:1、产权核验(包含国土关联),2、网签,3、核税,4、递件,5、交税,6、取件,7、物业交割。这6个步骤走完交易就算完成了。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刚好走完第4或5步,这种情况要买卖双方+中介方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撒件,不需要费用。如果已经取件,再想反悔,就只有重新交易,会有交易税费及增值税,如果在限售区,还必须达到限售日期才能交易回去。
估计得认命了,房产证上已经变成买房者名字,也就是说你已经是房产的所有人了,根据法律规定,买卖房屋时,买方需要和房屋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一起签订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因而,房屋产权人必须签字同意才能办理,若没有签字同意的话,买卖无效;若已被过户办理房权证的话可以申请房管部门撤销,甚至起诉至法院***。
购房合同不更名啥意思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_a***_]、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未签订购房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未签订购房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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