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局不过户怎么申请执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局不过户怎么申请执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老赖买的房子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上用什么规章去平定老赖的名称 ,实际法律上也没有对老赖有明确的平定线。债务人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被债权人申请执行进入执行后,仍然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 ,《事实被执行人真无能力偿还债务的 》。(通称: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也不是老赖 。【通称:老赖的是,有钱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而且不偿还,有钱铺路用来自己高消费,就是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履行偿还义务 ,这样的人才佩戴老赖的帽子 】。《这样的才是真正的老赖 》。关于老赖买房屋为了逃避执行不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债权人,向法院主张事实和依据 。但必须证明该房屋是老赖亲身买的 。要举证说明老赖为逃避执行,才将该房产不过户用他人名下居住。执行法官必须查明事实。才会以事实为依据去执行该房房。
房产过户申请了强制执行,请强制执行具体细节是怎么执行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
购房者未入住、未过户,能对抗开发商债权人对房产强制执行的行为吗?
看看所购房是否有抵押。如果开发商已经把房屋抵押给了债权人,那么***就可以执行房屋。所有的过错在于开发商隐瞒抵押真相。如果购房人交了房款,没有办房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查封以至于执行。
根据购买的房屋是否是“用于居住的房屋”、债权人是否享有抵押权或优先权、购房者支付价款的数额,分以下几种情形:
一、开发商的债权人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且购房者已支付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可以对抗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在购房者持有书面合同并无其他居住房屋、已支付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时,可以对抗执行。
二、开发商的债权人对房屋享有抵押权,或者开发商的债权人是就该商品房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承包人,如果购房者支付购房款未超过50%,则购房者不能对抗。
三、购房者购买的不是“用于居住的房屋”(即商业用房),则不适用《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能对抗执行。
因此,是否能对抗执行,要看购房者具体支付价款及债权人情况。如果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办理了预告登记,或者已经把房屋按揭给了银行,则购房者和银行能对抗其他债权人!
不知你是否能够理解,如果不能理解就再进一步提问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局不过户怎么申请执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局不过户怎么申请执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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