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监护公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监护公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监护公证是指什么呢?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2、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台湾意定监护公证法实施细则?
前项公证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提出户籍誊本或其他得证明尚未受监护宣告之文件。
二、请求意定监护契约变更之公证者,提出订立意定监护契约之公证书正本、繕本或影本。如曾变更意定监护契约者,宜提出历次变更之公证书正本、繕本或影本。
三、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三条之四第一项规定同时指定會同开具财产清单之人时,提出载有受指定人身份资料之文件。
意定监护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意定监护公证是为了确保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有合适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办理意定监护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明:这包括申请人的***和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籍,则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被监护人的***明:同样需要提供被监护人的***和户口簿。对于集体户籍的被监护人,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户口页原件和首页复印件。
被监护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证明:这通常是一份由医院或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被监护人在某些方面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意定监护协议:这是双方(申请人和被监护人)共同签署的协议,明确在特定情况下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
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的公证事项,公证员可能会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请注意,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办理意定监护公证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公证处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材料要求和办理流程。同时,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以避免办理过程中的不必要的麻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监护公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监护公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ibrisferibotseferleri.com/post/71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