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后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后有没有法律效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更名在夫妻一方名下受法律保护吗?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你的问题有点模糊。如果是婚内取得的财产,不管房屋登记在男方还是在女方名下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或者特别协议约定的除外。
原来是夫妻俩名下的房产,变更到一个人名下,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夫妻俩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仅仅是看登记在谢名下,关键是看是不是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归属的未过户房产,是否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依其发生根据可以分为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是指以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或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基础进行的物权变动,此种物权变动必须遵循物权公示的一般原则才能发生效力,即不动产物权要办理变更登记,动产物权要交付。但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有时并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本条主要规定了基于公权力的行使而使物权发生变动的情形:
1、因国家司法裁判权的行使、仲裁裁决而导致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此类物权变动中,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就是当事人的物权设立、变动的时间。这里需要说明两点:第一,导致物权变动的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指直接为当事人创设或者变动物权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等,例如离婚诉讼中确定当事人一方享有某项不动产的判决、分割不动产的判决、使原所有人恢复所有权的判决等。此类设权或者确权的法律文书本身,具有与登记、交付等公示方法相同的效果,因而依据此类法律文书而进行的物权变动,无需再进行一般的物权公示而直接发生效力。第二,由于***的判决书或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等,所针对的只是具体当事人而非一般人,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来说公示力和公信力较弱,因此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依照***判决或者仲裁裁定而享有的物权,在处分时,如果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不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2、因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使而导致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此类物权变动,主要指因人民***的征收决定等而产生的物权变动。国家征收,是国家取得财产的特殊方式,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县级以上人民***要进行公告,这已起到了公示作用,因此人民***的征收决定生效之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买房子合同备案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更名是不是要注销从新备案?
买房合同备案是指卖方将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交由***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人的豋录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更名就是变更房屋所有权人,这样的行为和结果就是一次交易行为或一次赠予行为的结果,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更名只是一个通俗说法,更名不是注销重新备案,而是因为买卖或赠予引发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更。
房产局备案了,肯定有法律效力,更名和开发商沟通,撤销房产局备案、网签,然后在变更名字,签订合同,房产局备案。期房的话,可以这样操作,如果房产局期房转现房就麻烦了,貌似不好贷款了,尤其是公积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后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后有没有法律效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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