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案例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案例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过户纠纷案例有哪些?
房屋买卖过户***案例:甲遇将此房出售给乙,谈好价格后由乙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此房属开发商一手待售房,故与开发商签买卖合同),乙交甲首付款16万甲给乙出具首付款收据,甲承诺负责与开发商沟通协助乙办理贷款等手续。
后甲又将此房出售给丙,丙交首付款17万给甲,由开发商出具首付款发票,同时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去房产局进行备案,后又进行预告登记以及***相关手续问:此房为一手商品房故暂时不能办理房产证,就目前条件看,此房屋产权属于谁本人不是学律师的,我就是丙,案子自己写的,有不合理的地方大神勿怪,现在我还没交任何钱,案子中的乙为我的***想,丙所得到的条件都是甲和开发商承诺给我(丙)的,这个房子我难呢过买吗?还一个问题,因为此房已经顶账,所以房款不属于开发商,那么开发商是否会配合我办理***。
借了高利贷,利息已经够本金,现在还不起,房产已经被过户抵债,如何***?对方犯罪吗?
合法利息百分之二十四确实太高,记得七八十年代超过银行活期三倍算***要受到打击的,现在银行活期二点几,百分之二十四要银行利息十倍还不冒风险,怪不得大家都去放贷,还有法院帮忙追讨百分之二十四里面的利息
什么是***? 只还了利息 利息够本金了 别人因为你违约而把房产低债过户了 你想***那得知道你是怎么做的 如果你借钱时有合约合约是用房产做抵压 违约就用房产抵债
那人家就不违法 是你没安约定还钱 而且只还了利息 没还本金 自已有错还想*** 先弄清何为*** 什么是合同法 如果是*** 那也只能扣除不合法的那部分利息 本金也是照还的 房产也不会要回来 恐怕一个官司下来 你要求的利息就是要回来不倒挂就不错了 反思慎行吧
***本就不合法,既然不合法就要被打击,借别人***的个人,社团机构本就没安好心,贪图别人的高利。即然有这想法就要承担别人还不起的风险,无论你***取何种过激行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除非你去灭借贷人全家连你在内,双方消亡。
题主这个问题,涉及六个方面的问题,咱们一个个的分别回答:1、要明白什么是***,借贷利率不超过年息24%,借贷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为自然利率,借款人愿意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不强制要求退回,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24%至36%之间利息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利率不超过年36%,就不是***。
2、利息已经够本金了,不是不还本付息的理由,只要在借款存续期内,借款人仍应该还本付息。
3、还不起了。什么是还不起 ?经***查询,借款人和责任还款人名下无房产、汽车、存款等资产,且出借人半年内提供不了借款人可还贷资产的,才能确定为无力归还。
4、房产已经过户抵债。抵债行为是否出于自愿、有无强迫,抵债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有无被人为压低价格,如果无人胁迫、价格公允,以物抵债是合理的。
5、对方犯罪么?关键看放贷人是否暴力(软暴力)逼债,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构不成犯罪。
6、如何***。如遭遇暴力(含软暴力)逼债,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维护自身和家人安全;如放贷人属于职业放贷人,可申请***判决借贷合同无效,只还本金和同期限银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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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案例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案例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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