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营销号发的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营销号发的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发商一楼赠的小花园是否是虚***宣传?
开发商一楼赠的小花园是否是虚***宣传?这就看你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这虚***宣传。
一般来说,洋房或者别墅设计的一楼都是带有花园设计,只不过这花园在不同的位置,面积有不同。
如果这个标准你就不把它搞清楚,那你说是否虚***宣传,那就无法判断。我想这里应该有两个标准来判断。
①、有其形式
如果是洋房或者别墅,大多数一楼是有花园设计的,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是把这花园用灌木或者其他栅栏把这花园围起来,这在形式上围起来的花园,就是你家庭使用的花园,但这花园没有产权,只不过在形式上你私人使用的花园。
这种形式的花园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赠送”的花园,你个人可以私人享有这花园带来的惬意,其他人不能享用,这不是虚***的宣传,
②、有产权的花园
如果你一楼的花园有产权,那就是实实在在的花园,你私人拥有的花园,这花园就不是虚***宣传,也不是“赠送”的花园,而是你用真金白银买的花园,受到法律保护的花园。
如果你买的一楼花园是有产权的,那么这种花园是非常值得购买。但是,在实际实践当中,这一般只有独立别墅的花园才有产权,包括联排别墅,洋房的花园,都是没有产权。
如果是洋房、高层住宅一楼开发商“赠送”的花园,这就没有产权,这种一楼的花园实际上是小区公共绿化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绿化面积,开发商把它围起来当做私人花园,这花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虚***宣传是铁定的。
1、首先,我普法一个专业概念,“绿地率”。任何一块土地在开发前,***是严格规定了小区中的绿地面积的,控制的数据就是绿地率。
这个指标属于***严格控制的一个指标,在项目竣工前综合验收也要严格控制。
2、开发商为了多出建筑面积多占建筑用地,一般情况对绿地率就是刚刚及格而已,不会多建。也就是说绿地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比例必须达标。这个指标对于大部分小区来说都是勉强达标而已,几乎没有余量。但是小院如果划给了全体一楼住户,那么这个绿地率是铁定不达标的,在规划验收时也通不过。
3、可是,对于带电梯的房子来说,一楼最不好卖。只能赠送一个小院,不但好卖而且可以加价卖。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
4、于是,开发商玩了一个损招:报规的时候没有体现这个小院(规划局也就不会批准小院),建设后也没有,验收的时候也没有。直到验收结束、在交给业主之前,再把小院做好,规避了***验收。
5、一般的业主住进来后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知道公共绿地被开发商私自划给了一楼,大家也没人挑事(毕竟木已成舟,胳膊拧不过大腿)。但没人说不代表这是合法的。这两年***的管理不断加强,已经有不少小区被拆除小院了。另外,谁也不能保证其他业主都这么温顺,一旦矛盾爆发有人举报,那就是一楼必输。拆除和罚款就是必然的。看一个截图:
总结:小院在报规划审批(俗称报规)的时候是没有的,在总平面规划图中也不体现这一项,所以小院属于违法占用公共绿地***。
但如果没有小院一楼是很难卖的。于是小院成了开发商为了吸引人高价买一楼而出的擦边球。
1、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该少而精,避免人浮于事,选择有较高素质和文化程度,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人但当物管公司领导。绝对不能拿业主的钱来养不做事和做不了事的人。只有物业管理人员少了,收入才能高,管理人员才有信心和***来搞好小区物管。
2、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电工、维修工等)管理人员作为小区的服务对象,及时为小区解决突发***;
3、配备必要的防盗、业主进出技术管理手段、设施和设备。
三、定期召开业主代表会议,收集业主意见,及时改进物管工作,为业主服好务。
四、重大节日(如春节),建议由物管公司牵头,举办联欢活动,加深业主之间的友谊,共同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五、建议小区各楼底楼安置果皮箱和烟盒,避免部份不文明的人员乱丢瓜皮纸屑和烟头,给安全造成隐患。
感谢悟空问题的邀请!开发商买一楼赠送花园,是否是虚***宣传?这个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一楼的房子由于楼层低,通风不好,***光也差,并且房子容易潮湿,有时小老鼠都会光顾。一般情况下,一楼的房子在整栋楼里边是比较难销售出去的,降价太多,开发商不挣钱,不降价,资金不能尽快的回笼。故才有了买一楼赠送花园的促销方式。
对于一楼赠送花园是否为虚***宣传,这个就要看当初开发商,在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对于一楼户型花园里边是否有明确要求,如果当初建筑设计时,就有规划出一小块地方作为一楼的附带花园。这种情况,就不是虚***宣传,因为人家宣传的东西,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对于开发的[_a***_]在设计阶段没有考虑附带的花园,而是后期为了一楼房子好销售,而自行***取的一种销售模式,那么就是虚***宣传,因为它的存在没有合法性。后期如果经当地城市监管部门查验后,是需要拆除并且还原的。因为,在规划设计时没有明确使用权的地方,一般都是公共集体所有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营销号发的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营销号发的房产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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