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安全技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安全技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不能过户的房子怎么规避风险?
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
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合同并缴纳房款后,到过户的时间,房价有可能上涨,卖方到时有可能会不配合过户或根本联系不上。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后,可以让卖方配合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将过户所需手续及程序全权委托给中介方或委托给买方信得过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卖方反悔不配合或联系不上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书一般有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过户。
2、卖方经济、债务纠纷: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当卖方出现经济***或债务纠份时,债权人很有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法院拍卖时会优先偿还申请财产保全人的债务,你的购房款由此有可能会没有保障。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可以将买方的房产在房管局做一份抵押登记备案,将房产抵押给买方,这样即使出现债务***,***拍卖房产,也会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另外,在签合同时,应当尽量打听和调查卖方的售房原因,若是因为外债等原因出售,就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3、卖方挂失房产证另售或一房多卖: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即使收取了卖方的房产证,卖完全可以去房管局挂失房产证补办,现将房屋另行出售。 规避方法:房产证的挂失手续需要产权人先进行登报声明,30个工作日后再凭《遗失声明》去房管局申请补办手续,申请补办时房管局也会发布公告,报纸那么多家,我们不可能每一期每一家都去查询。一般在房管局公开版报或官方上都会发布,购买这样的房产后,应当时时关注该房该产权人有没有进行该补办手续,一旦发现应立即去房管局进行阻止重新发证。
房屋交易中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风险?
1、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产权证明。作为买房人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首先要审查的就是房屋的产权是否有争议,通俗的讲就是卖房子的人向你卖的是不是他自己的房子,对此很多人的常见做法是看房产证(不动产证),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房产证是有可能被出卖人***的。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为确认房屋的权属,笔者在此建议,买房人与出卖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不动产产权及有无查封、抵押、冻结等情形的证明材料。
2、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规避合同风险。对于二手房的买卖更多的是[_a***_]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在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模板时,务必仔细审查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例如:第一,合同上约定的房屋位置、产权证号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的一致,对房屋的室内家电、家具均明确列明;第二,合同对于房屋交易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是否切实可行并足以防范交易风险;第三,认真审查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出卖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如何制约应当有违约责任条款约束。
3、房屋交易资金第三方托管。现在不少的房产交易中心为减少房屋交易的***,对于房屋交易资金***取第三方托管,这样既有利于买房人拿到房,也有利于出卖人拿到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安全技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安全技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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