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后没有产权证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后没有产权证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只是过户了房产证没有过户土地证,现在找不到原房主了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房产和土地由两个不同部门分开登记造成的。房产部门登记的时候没有看是否合法取得土地,导致很多违法用地上的房屋也办了房产证。
只要有房产证,房管局的登记系统应该都有记载,目前已经统一由国土部门行使登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职责,所以在办房产转让的时候国土局还要看是否有土地证。
如果土地使用权经过审批合法取得,只是当时过户的时候没有一并将土地证予以过户,很多地方是允许直接提取土地信息予以土地过户登记并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的,依据是《物权法》规定,出售房屋的,占用面积的土地一并处分。否则会出现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形。
如果土地存在瑕疵,比如土地出让金未交,划拨用地,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等,甚至是土地未经审批。这算历史遗留问题,各地一般为了社会稳定和***公信力,都由当地***出台文件,通过补办用地手续,将***与补交出让金脱钩等方式,尽量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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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现在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现有的不动产登记证已经退出,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即两证变一证。
所以,现有的产权证完全可以转成不动产登记证。而未来的交易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不动产登记证就可以代表了。所以不用担心。愿意更换去产权交易中心更换就行,不愿意更换,买卖房屋也不受影响。希望帮助到你。
作为一名长期和不动产打交道的小厮,有权回答这个问题。
目前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去的是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国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这部门的职能。也就是说题主想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去自己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解决。
因为是新成立的部门,所以这类问题在有些不动产登记机构是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来解决的。这里仅仅提供一些处理成功的案例经验,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有些不动产登记机构,这类型的登记属于变更登记,所以不涉及原房东问题,也就是说找不到原房东并没有关系,申请人凭借自己的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解决了。
具体如下:提供的申请材料:1,房产证2,户主身份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按变更登记的程序完成办理,就可以拿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了。所以是很简单事情,根本不用担心。
当然,这是某些不动产登记机构处理方式,毕竟各个地方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处理的方式不一样,所以具体的只需要咨询下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就可以解决了。
看你过户是什么时候过的,2016年前过户都需要土地证,如果没有就要在过户的时候去房管局拿产权证和房东的***去关联一下就可以了,现在发的全是不动产证,双证合一了,但是老产权证要换不动产证,都需要走这步,就是去关联!,你说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因为过户了!说明你的是关联了的,没有关联根本过不了户!
这个问题大体分3种情况:
1.仅仅是原房主无法配合完成土地证登记变更,或原房主根本就没有土地证,但邻居都有或开发公司未拖欠土地出让金等,开发公司已办理土地证的,这事很好办有房本找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可!
2.因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情况开发公司未曾得到土地证的,这事找原开发公司或zf!
有房产证没有办理不动产证可以过户吗?
可以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原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可以用来证明房产的权属,因此用来买卖交易进行过户是可以的。不过,只是在交易过户后,自然也就会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了。
可以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原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可以用来证明房产的权属,因此用来买卖交易进行过户是可以的。不过,只是在交易过户后,自然也就会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了。不可以
想要将房屋过户给他人,是需要到房管局进行的,但是根据房管局的规定,要想办理房产过户,是需要拿到产权证的。也就是说,不动产权证是办理过户的重要材料之一,如果房子连不动产权证都未拿到,那么是[_a***_]办理过户的。
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房子是没有不动产权证或者是暂时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的话,都很难出售,因为卖给他人后也需要等拿到产权证后再过户。更何况,如果得知房子是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的话,相信也不会有人愿意去购买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后没有产权证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后没有产权证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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