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营销劳动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营销劳动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签合同故意把劳动合同写成劳务合同,副本也不给,合法吗?该怎么办?
1、公司在刷小聪明,强烈鄙视这样的公司!不管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具体要看里面的具体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2、虽然名称是劳务合同,如果其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要素,实际上就是一份劳动合同。但是虽然名称上是劳动合同,也有可能是一份不具备劳动合同要素的合同,可能会是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两者之间的具体内容不同,可能会性质不同,也可能是完全不同。
3、无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一定要关注里面的具体内容,一定要涉及到工作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发放、双方平等的责任和义务等等。不要单纯从名称上判断是否合理!
4、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要签字,还要加按个人手印或印章。合同应该给予员工一份,否则,员工投诉时提出的不合理诉求,公司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因此公司不给你副本,对公司也是不利的。建议你和公司协商,索要你属于你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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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含意是不同的!劳务合同是指一方向另一方输送人力服务的合同,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关系的合同。在这里我不做为重点讨论,只要内容是关于劳动地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范围,企业给员工交纳社保金及企业给员工的***待遇等,其就是劳动合同。我要解释的是为什么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企业自己的一份,而员工为什么没有一份!如果企业是这样签订劳动单方合同,那就是非法的无效合同!因为,所谓合同,本意就是双方的书面约定,每方都要各持一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双方各履行合同义务和职责,因此,企业有关部门与员工签订的一方合同是无效合同!企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限制员工依法***的证据!如果有这样事,员工可申请要回自己的那一份,若企业有关部门不答应,必须先做好录音录像准备然后问有关部门不给你合同的理由,进行过程对话录制下来,以做证据,带着工牌,穿着工服,拿着在企业工作的各项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上诉,要求归还劳动合同自己的那一份,开要求企业有关部门对自己所做的违法事表示认错和道歉!
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谢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且超过1年,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建议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符合上诉情况,建议走法律程序,追溯自己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营销劳动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营销劳动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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