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合同注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合同注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具体情况,写明房屋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
3、房屋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房屋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人合住;房屋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合同中约定一个租赁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屋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租房合同重要条款约定要明确。重要条款主要指租赁双方基本信息、租赁房屋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履行期限及方式等;
2、出租人应当具有出租的权利,即出租人具有房产证或委托出租证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地产售房合同协议如何签,应注意哪几条?
在商品房买卖中两种合同是在不同的购房阶段出现的。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认购书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是这样规定的: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怎么办,二手房交易注意什么?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_a***_]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合同注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合同注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ibrisferibotseferleri.com/post/77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