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纪要模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纪要模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奇葩老板或老板娘?
工作四年,三年前做做客服2200块的工资什么都不要操心,结果公司裁员留下我涨了一千工资,就开始了牛马的生活,周末休息老板打电话来,让买个盆,让去体育馆给买周杰伦的演唱会门票,他租出去的房子叫我和一个拿一万多的运营去打扫卫生,反正能怎么折腾怎么来。
有,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奇葩,当初我也是才毕业,整个公司好像是皮包公司,然后就我一个,我的工资在他的另外一个公司代发,当初招的时候说是让我坐财务方面工作,然后会招多少多少人开展什么什么业务。平时我也就记流水账,最让人容忍不了的是,让我给他儿子房子办理房产证,完全是个人业务。平时也是什么各种修电脑。还有一个最受不了的是周末了说是双休,结果周六还要去给他女盆友的公司做免费劳动力,要去他女盆友公司上一天班,也是醉了50多岁的人了,居然还有女朋友!什么给他女盆友家里买沙发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过了不久我就离职了,太奇葩了!
奇葩老板奇葩记
公司规模:村里有个大院,几台机器嗡嗡的响着,员工多为残疾人,生产建筑内外墙漆等,(后来知道录用残疾人可以免税)。在开发区有个三层办公区,用来充门面(说是好谈业务),办公区下至前台上至总经理共计7人。
奇葩记1:奇葩老板奇葩财务经理
老板山西人(此处不带区域歧视),年龄45,长相65,五短身材、脑肥肠圆、鱼泡眼、香肠嘴、大金链子、大金戒指,吞云吐雾,与50岁的一窍不通的财务经理暧昧不清(财务经理每天的工作:开着公司配的马3去市里买菜,回来招呼我们这群闲人去阁楼给全公司人做饭),当然了这足以幻灭我这初出茅庐的对大老板的幻想。
奇葩记2:好聚容易,好散难。
6月进公司,8月眼看着设计、内勤换了三拨,人员走走换换,每个离职的员工当初走的时候都没有想到,离职容易,这拖欠的工资什么时候给啊,索要拖欠工资频次4次,平均历时2个月,真心伤不起啊。
奇葩记3:会计离职原因
有天会计突然跟我说不干了,跟我倒苦水:“老板这厮居然拿我当挡箭牌,跟登门要账的说我病了休***了,我家人死了回家办丧事去了等等,来公司两个月钱没挣着,家人快死绝了,这谁禁得起这么诅咒啊,果断走人。”
规资局依据会议纪要为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办理房产证合法吗?
合法。
根据查询购房网信息显示,过户凭借市会议纪要是属于合法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在于以***的公信,对不动产物权的归属进行公示,便于社会交易,确保交易安全,减少交易成本。
召开业主大会也能被截胡?
个人的看法是:
“社区要求业主之间整合意见,统一一个声音申请,否则就不予办理。”社区的这个答复是不负责任的。
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既然社区说“双过半”的签名材料只需要提交一份就够了;而且这个申请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这个“筹备组”的人员组成。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代表和居委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组长由街道办事代表担任。
那么“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在网上找下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相关资料。业委会筹备组组长是社区主任(挂名),组员是业主,干的工作也都是帮助社区统计资料。这样就不会出现筹备组重复的现象了。像你们找双过半的业主签字就是筹备组的一项工作,不过不是上门签字就好用的。而是要召开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才有效(无法参加人员可以手写委托书,委托意见相同的业主代替自己签字决议,外地业主可以手写委托书后拍照,照片要打印出来和其他业主手写的委托书一起放在业主大会会议记录里供业主查询。任何人都可以质疑委托书的真实性,谁质疑谁举证,可以查笔记,所以一定要将委托书附在会议记录后面,这个很容易发生纠纷,谁作***谁承担***的后果且该投票作废,不计算。重新计算其他投票数,[_a***_]作废票数过多,无法达到双过半,则决议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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