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简易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简易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过不了户的房子怎样写协议?
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
建议请律师代书合同,以免你的权利受损。
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
祝你好运~
过不了户是什么情况呢?一般过不了户的住宅房,基本都是产权有问题,比如说,有抵押欠款未还,有查封等等,这类房产还是少碰为好,当然,这类房源普遍价格较低,如果能找到专业的人解决就最好不过了,自己也省钱。
另外小产权房是可以转名的,部分村委的民宅,外地人是转名不了的,只有本村的人才可以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实在过不了户,自己又想要买,那么在合同里面就写清楚风险后果,最好就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私聊我,希望能帮到你
子女在没有公正委托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违法?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房东女儿在没有公证委托书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而且中介人员的操作涉嫌违规。
一个正规懂法的中介从业者,与买卖双方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之前,首先应该校验卖方证件,包括房产证,业主身份证,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如果是离婚分割的房产还需出示相关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才可以签,如果女儿代签,不能算为正式生效的买卖合同,同时中介在校验女儿身份后,在正式业主面签前,定金应由中介保管,在正式业主到场并校验身份后,业主签了名,并收到定金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我觉得,这件事疑点很多。
第一,中介在草签合同时并***上向买家说明房屋产权状况,而是事后想迫买家付首期款失败后才告知,事实是不是这样还存疑。
第二,如果是离婚分割财产,要正常交易,也必须持相关文件到房产交易所转名,然后才有资格办全权委托书。
第三,当初与其女儿签合同时,其特殊情况及处理方式有无在合同上约定,如无,则这份合同完全就是无效合同,如果在约定时间内业主女儿无法叫父母本人出来履行合法手续的,定金随时要退回。
第四,也有可能是***。
你可以诉诸法律,并到中介协会投诉中介,你的胜率是很大的。
希望这个答案帮到你!
子女在没有公证委托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违法?
这种情况违法都算不上,但可以肯定的是,你与房主女儿签署买卖房屋的协议肯定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对于这次买卖协议,卖房者既不是房主,又没有得到房主的授权,所以,你们通过中介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不论谁反悔,对方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对于支付的定金必须归还对方,也不存在违约不违约的问题。(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缺乏公正,那就应该司法维护呀!房地产[_a***_]零成交,公司都喝西北风!
现在法拍楼2折,商铺2.5折。
尾盘楼3折,商铺3.5折。
新盘楼4折,商铺4.5折。
房开公司现金流枯竭得厉害才这样子[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
这个得看情况而定,一般定金都是交友中介公司作为保管,顺利过完户自己物业水电交接完成后才会转给房源,有些房东要求带走定金,如果中介方把定金交给房源,如果后面房东不配合过户,不退还定金,那是中介公司的责任,应由中介公司给你退回定金,签了合同都是起法律效应的,且签定的都是区间合同,有第三方参与,这个合同都是双方签了字第三方盖有公章,合同法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想卖就卖,想买就买,除非双方都同意,要不然只能走法律程序,法律肯定不会偏向于言而无信这边的。对于中介跟你说,什么房东离婚呀,定金不退呀,都是下你的,如果他们真不给你退,只要不是你这边违约,你就评凭手上的区间合同去起诉就行,他们两边都吃不了兜着走。
产权人没有亲自到场,或者签订合同的人没有持有效委托公证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你这种情况特殊,和你签订合同的是产权人女儿,像这种情况,主要得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主的女儿是怎么跟你讲的,如果她明确表示是经过父母同意并且授权出售房屋的,你是可以***她的!
中介卖房一手合同什么意思,说一手合同,没有大税,直接更名,有风险?
有风险,需要谨慎
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
以房屋买卖为名套取银行贷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以房屋买卖为名套取银行***,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这个问法是一个***命题。因为如果一旦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缴纳税费,就不存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合同必然是有效的。
二、首先要弄清楚银行***审核的流程。银行业务部门在审核合同的时候,只要根据自己的判断能够审查出房屋真实存在、合同真实存在,而且如果买方以该房屋作抵押贷款的,银行只要审核该房屋上没有其他债权人或者纠纷即可,一旦断供银行可以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最终以物权公示原则的方式在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只要能够变更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有效。立法的时候,法律早就预判到这种情况的发生。
四、如果以房屋买卖之名获取银行***,不如直接抵押***,这样不仅不用支付不必要的税费和不必要的诉讼麻烦,而且快速地获取银行***。因为问题者本身就是房屋所有者,其为了获取银行低息***,引入第三人,设置房屋买卖的环节会增加风险。
五、本回答不问***目的和用途,至于***用途是***合同约定好的,银行也会考核,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可能构成******罪,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也可能是提问者所担心的问题: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1)***后携带***潜逃的;(2)未将***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无法偿还的;(3)使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无法偿还的;(4)改变***用途将***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无法偿还的;(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无法偿还的;(6)提供虚***的担保申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无法偿还的等情形。
你的问题问的不是太清晰,房屋的买房拿房做抵押***,这个钱又不拿出来,为什么套套取?买卖合同也是正常的呀!
如果你说现房抵押***用于消费,这类也许包含着恶意的思想,但是和买卖没有关系,貌似不符合你问的,所以你的问题这么问有点不对。
买卖是生效的,现在房屋***也是审核比较严格的,只要买卖合同是合法的,这个***也是有效的,银行不问这个***是不是套取***,责任只要找到***人就好了。就像担保***一样,担保人也会收到牵连,两个人都有责任就是了,只要能按时还贷,一般银行就不会为难***人。
这个问题听起来有点别扭,为什么说以房屋买卖为名“套取”银行***呢?房屋买卖是正常用途,以这个用途***怎么才能算是“套取”呢?即便算是套取,买卖与借款是以不同的标志物转移来确定的,两者也扯不上关系。买卖是房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而生效。借款是以资金由银行向借款人转移而生效。
我设想了多个场景,有可能符合题主的意思,但是银行***程序以及房屋抵押程序已经几乎将所有风险进行了降低。
场景一:买卖双方是亲属
房屋买卖双方是亲属,并没有形成真实的买卖背景,只为了获得利率较低、期限较长的银行资金?比如,房主张三和亲戚李四勾结,名义上二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李四也给张三交了30%的首付款,张三和李四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李四凭借此交易从银行获得了房子价值70%的***。
在这种场景下,买卖合同是生效的,因为张三和李四在登记机关进行了过户。至于***有没有挪作他用,银行最主要的是看李四也就是买方,有没有正常还款,如果正常还款,那就万事大吉,银行也不会质疑***的去向。如果借款人不还钱,银行拍卖房子即可,几乎不会损失。
场景二:卖方是***冒的
所谓的“卖方”并不是房屋的主人,“卖方”与买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买方也交了首付款。买方向银行申请房屋***。
这种场景少见,因为来到银行,“卖方”的***冒身份就会被拆穿。即使银行无法发现,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有很多环节能够发现“卖方”是***冒的。只要“卖方”是***冒的,房屋交易当即宣告失效。
场景三:房屋价格评估过高
房屋在交易之前,都会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买方为了多***,就令房屋价格高评。原价100万的房子,***只能贷70万,但高评之后,放***变为150万,就可以***105万。买方与卖方再进行资金的转移。最终卖方的房子,买方全部使用***资金支付。后续一旦房价下跌,买方也就是借款人就会放弃房子,不再归还房贷。
这种场景的风险主要存在于评估机构。像上方案例中说的,高评50%的场景几乎是不会出现的。因为银行人******,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感觉。另外银行对评估机构***用的是年准入制,如果评估数字过高,或者被银行发现有问题,银行当即会暂停其评估业务的***,再也不能准入。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最后是否贷出来款,房屋买卖合同都是生效的。
个人觉得题目有一定的bug。
房屋买卖,需要拿房屋过户给对方抵押的,这个不存在套。只要房屋抵押在银行,也就是正规流程***,银行不是说你签一个合同就***给你了,需要签约,审批,审批通过送抵,过户。再通过房产中心出他项权证,银行才放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简易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简易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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