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法律应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法律应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用途为住宅但实际是商业用房,征收补偿按法律是如何确定?
房产证上土地是什么用途,拆迁和征收的时候,就按照怎么赔偿,你这个是住宅用途,是不可能按照商业用房来进行赔偿的,因为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之间的***赔偿,是不一样的,有不同的标准,这个不用多说了吧,赔偿的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啊!
住宅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房子居住标准,进行赔偿的,一般会给房子,增加平米数,或者直接给钱,按照周边价格,给予补偿,这词儿叫做***货币化,就是不给房子了,直接给钱,住宅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当地房子价格,平均价格,进行赔偿,当然还有其他的政策,鼓励性赔偿,也就是说,你早点拆,早点答应,会给你一些鼓励赔偿,而且要看你的土地,还有剩余多少年限,是否宅基地,或者是小产权的房,都有各种不同的赔偿标准。
商铺的赔偿,一般是按照经营性质,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标准,毕竟要拿房子赚钱,你要真收人家的房子肯定要多给人家点钱,有更多的优势,一般商铺的赔偿,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给予商铺,流转赔偿,***赔偿,经营赔偿,进行不同的补偿,在标准上,可能会更多一些,大概是这样子的,当然也要看你的房子,产权还有多少年限,***如年限已经到期了,可能就无偿收回了,住宅就不能这么干,因为住宅上面的房子是没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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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使用身份证登记房产、汽车等一些财产,法律方面如何解决?
被别人使用***登记房产、汽车等一些财产,法律方面如何解决?
回答如下:如果已经登记完毕在你不追究的情况下,那么你对于这些财产应该是属于你,你享有对这些财产的分配处决权。在没有你的授权许可任何人对财产的处理都是违法的。
如果你本人不想要这些财产,你可以找到管理部门,或者法院起诉这些登记管理部门。
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是如何办理的,这里存在很多违规***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取证情况是很简单的。管理部门肯定有着管理审核不严,或者违规违法的行为。
被别人使用***登记房产和汽车,名义上房产和汽车就是你的财产。你可以***要求返还。如果你不想要这些东西,对方又主张是自己的,正好让他们办理过户。如果你想要,对方拿不出代持的证据,你可以获得额外的财产。当然,要支付一定的对价。
我国不动产产权***用登记制度确认权利,登记的你的名下,是你的财产;如果别人冒用你的身份,你完全可以拿着***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的挂失,再办一张新的不动产证,你不用去找对方,对方到时候自然来找你。
1953年的土地房产证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已进行过几轮的确权发证工作,如果仍持有1953年的土地房产证,目前现状仍为原状,产权人未做过变更,其效力可溯,但仍建议更换为现行证书,否则是无法办理相关产权变更[_a***_]的。
刚好前几天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民国时期的老旧房屋地契,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吗?你可以回过头去看看我头条号里面的文章,就可以知道了。
现实当中,其实关于老旧房屋地契是否还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还是蛮多的。一般而言,会综合非常多的因素进行考虑,因为从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开始,到1985年全国宅基地确权,我们国家已经有过好几轮的土地颁证运动。
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就会遗留下来非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涉案的房屋至今仍然保持现状,并且其所有权人也未发生过变更,那么维持其土地证的效力也未尝不可,但是会要求你换证。如果其现状已经发生了变更,并且其所有权也有过轮换,那么就要结合更多的情况进行分析,才能更好做出结论。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1953年是中国***执政,现在仍然是中国***执政。且土地证,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唯一有效的合法证明。现在是住宅产权70年自动续期。就是可以传代了。1953年的土地房产证当然是合法有效的。这就是房屋产权的特殊性!!!!
80年代的房产证有法律效应吗?
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己实施多年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80年代的房产证如果没有更换,仍然具有法律效应,需要注意的是应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换证事宜。
房产证如果是做了公证,之后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它是由有关部门经过公证,手续等等都非常齐全,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所以就有效。
问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地产法律应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地产法律应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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