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低价收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低价收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四线城市商品房几十后成危房,会像废品一样被低价收购吗?
国家建设部《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房屋是否是危险房屋必须经过有资格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的程序是由房屋所有人申请。必要时使用人也可以申请。如果结论是危险房屋,在重新建设上,可以享受减免建设税费的政策。
谢谢邀请:
房子是不动产,有它的价值,不会像你说的那样成了危房就低价处理了;
看好三四城市房产的升值空间,未来的没有十分庞大的城市,都会分解成中等规模城市,所以升值被看好。
结论:不亏、***;
希望帮到你
不会,但有可能被遗弃,连废品都不如,就像现在那些***性城市一样,比如鹤岗、玉门,随着***的匮乏和人口的流失,那些破旧且房龄长的破旧小区会被直接遗弃,对***和开发商而言,没有任何的重新开发的价值,对于有多套房子,不需要的人而言,没有任何的投资和居住价值。那时候恐怕首先担心的不是低价收购,而是无人收购。
大股东隐瞒上市公司收购事项低价收购小股东股份,可以追索吗?
不一定,
因为据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您描述的情况,并不能确定其持有比例是否达到应该进行公告的情况,因此不一定构成违法收购。
所以这个情况追索不太容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地产低价收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地产低价收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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