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人物专访策划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人物专访策划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了打赢房产官司,熊磊连续接受媒体***访,她说的这些话可信吗?
她是失忆了吗?之前说的话网上的是记得一清二楚的,姚策是婚前许敏购买的房子,许妈买房子是给亲生儿子的。再说了姚策也在网上亲口说过要把养父母买的房子还给许妈姚爸。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熊磊说的不可信,许敏说过,当时姚策在和熊磊谈恋爱时,许敏一家是不想愿意的,熊磊知道姚策有乙肝病,仍然不顾家庭反对,坚持要嫁给姚策。
许敏是在欲割肝救姚策是发展血型不匹配的,而不是熊磊所说,医生说不能换肝,只能靠药物控制,姚策是在上海化疗,看到检测结果是AB型,许敏夫妇是A型,我说怎么血型不匹配,姚爸听到了,这才去化验血型,才知道不是亲生的。
如果像熊磊所说,一开始医生就告知不能换肝,怎么有为了给儿子换一个健康的肝,许敏夫妇坚持锻炼身体,不吸烟,不喝酒,跪医割肝这一说。
大家说熊磊的可信吗?
如何看待河南开封市一房产售楼人员殴打上门***访的记者一事?
首先看题中提供的这个图片,就知道这个人不是一个善茬,不是一个文明有礼的销售人员。
作为销售人员,首先得注重仪表仪表这么糟糕,光着膀子的玩,这适合做销售人员吗?你能相信他们是正规的公司吗?
我想显然不是,他们可能是通过违规操作的,现在类似的这种,我感觉特别糟糕,我之前有在我们当地地名我就不说了,我们当地去认筹一个房子,销售都是说交5000抵2万抵5万这样,这完全就是套路嘛,结果你知道吗?当初说好的两个月之后开盘,结果一年多才开,这完全是跟开玩笑一样的销售,如今的房产主要以忽悠为主。
***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不可以排号的方式进行售前的一些套路,所以说目前的销售,房产市场真的是很糟糕的一些乱象。
针对这个事情的,记者上门***访,被房产售楼人员殴打我觉得他可以报警,必须得严查,查处这个房产商,这个楼盘的一些信息,我觉得他们肯定是违规操作。
一键代偿观点:记者***访是一种公权,是为了让公众知道真相,殴打记者就是妨碍公务,其罪行不亚于“***”。
事情简介:
四年前,河南开封的王女士以3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和一家房产签订了一份房源保留申请书。并交了15万元的定金。然而,前两天王女士去准备购房时,房产方面却变卦了,房价比原先翻了一倍。王女士气不过,于是找到《小莉帮忙》需求帮助,没想到当记者去该房产***访时,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殴打,并将记者的拍摄设备摔坏。
从图片中我们不难发现,这名光着身子的男子面对记者,态度仍旧是非常的嚣张。并威胁记者删除其犯罪证据。看来这种人真的是目无法纪,这次真的是要给他上一堂法制教育课了。
首先,就从王女士和房产商之间的购买协议来看,四年前双方已经签署了房源保留书,并且王女士也交付了15万元的定金。那么,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来说,现在房产商不认账。显然是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那么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殴打记者涉嫌妨碍公务
然后,咱们再来说这件事的重点,那就是对执行***访的记者进行殴打一事。从我个人角度来看,记者进行***访是在行使公权,这和我们普通人拿手机拍摄完全是两种性质。因为记者***访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大众的知情权。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记者***访其实是在履行公务。
记者手中的拍摄设备就好比是警察手中的***,区别只是记者没有穿警服,但是,记者同样代表着社会形象。
那么,这些工作人员对正在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殴打,并且损坏拍摄设备,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妨碍公务。
请给予新闻工作者最基本的保护
虽然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是蛮同情这些被不法分子殴打的新闻工作者的,但是现实中也很少有将殴打记者认定为妨碍公务论处的,最多也就是故意伤人。因此,我真的是希望能够给这些用另一种方式惩恶扬善的新闻记者最基本的人身保护。
关心、尊重、保护那些有良知、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新闻记者也是我们全社会的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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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人物专访策划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人物专访策划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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