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过户后还能查到以前名下的房子吗?
可以,通过房产局查询与网上查询都可以。1.房管局查询:这是比较直接和方便的方法,尤其是对不会上网的老百姓来说,去房管局查询房产证是最合适的了。那么你就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个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和房产证到成都的房管局的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在那里可以查询到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等等。2.网上查询:这类方法就是针对在网上操作比较熟练的人了,这类人以年轻人居多。我们可以在网上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到成都房产管理局的网站进行查询,这里就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和产权证号才可以。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会在不动产登记簿是进行记录,所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时,会查询到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房产证过户几次能在本本上体现吗?比如房子交易过五六次?
房产证号会更新,丘权号不会更新。房产证号是房产证的编号,房产证记录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坐落位置,房屋面积,房屋性质,有无他项权利及发证时间等信息,当房屋过户后,必然会导致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发生变化,同时房管局会向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填发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此时,新的房产证因记载信息的变化会登记新的房产证号,同时会收回原房产证。因此,房产证号会更新。
丘权号是每套房屋唯一的识别号,具体标志可以显示房源位于某地区某位置,与人的***相似,相当于每套房屋的***号码。房屋过户后,丘权号应该是不会改变的,丘权号不会更新。但是很多建成年代较早的房屋在房产证中不登记丘权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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